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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余省出台政策鼓励农民工进城购房(2)

2016-04-10 09:15:32  人民网    参与评论()人

安徽省提出,对自愿退出宅基地并还耕、还林的农民,进城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的,当地政府可按其退出合法宅基地的面积,给予一次性购房奖励,补贴标准由各地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在江苏泗阳,农民进县城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给予1万元安家补贴。此外,凡该县常住居民,主动拆除农村宅基地上建筑物并复垦到位的,对其宅基地上附属物按县土地增减挂钩政策进行补助,并给予1万元搬迁奖励。

银行推出针对性贷款产品

缓解农民工购房的资金压力,离不开银行的信贷支持,也有必要提高他们的融资能力。

在今年两会记者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表示,在鼓励、引导农民工进城购房过程中,多家银行主动而为,特别是中国农业银行的“农民安心贷”,仅2016年1月就为5.4万户家庭发放了170亿元贷款。

目前,广东、湖南、吉林、浙江多地与当地农行分行展开合作,推出“农民安家贷”产品。在湖南,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可执行20%,借款人还可自主选择还款频率。在浙江宁波,截至今年2月底,已发放“农民安家贷”224笔,贷款金额1.36亿元。

中国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部负责人聂中文介绍,这项产品具有贷款期限长、贷款额度大、利率低等特点,不仅贷款期限长最长可达30年,贷款额度可达房屋成交价格的80%,而且首付三成以上的购房对象还可享受利率优惠。

2015年8月,国务院发布《做好“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意见》,旨在落实农村土地的用益物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今年3月25日,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政策细则出台。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王舟认为,“这对去库存具有极大的推进作用”。沈阳市发布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也指出,落实“两权”可抵押贷款政策,为进城购房的农民提供贷款支持。

申请公租房享同城待遇

根据2015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将是改革的主要方向。目前,多地已经明确表示,欢迎外来务工人员等非户籍人口在当地申请公租房。

在很多城市,公租房是解决进城农民工住房问题的主渠道。在2015年2月的国新办记者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王宁介绍,像四川,专门拿出30%的公租房房源用于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而且房租比市场租金低50%。

今年4月初召开的陕西省棚户区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明确,该省已把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分配入住”作为考核指标之一,列入对各市区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并要求各地降低准入门槛,将在本地就业的非户籍人口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1月,海南研究制定了关于房地产去库存的整体性方案。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处处长林诗辉介绍,海南将公租房保障范围扩大到非户籍人口。福建同样降低了住房保障门槛,扩大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把符合条件的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甘肃规定,对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并租赁住房居住的家庭,在城镇已实现稳定就业的非户籍住房困难人口家庭与户籍人口家庭同等对待,按标准逐月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近日,29名农民工成为兰州市首批公租房的受益者。兰州市今年首批配租房源共5119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表示,这些房源将主要针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引进人才,“农民工将获益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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