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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条路禁电动自行车交管局称并非拍脑袋(2)

2016-04-06 03:00:46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2014年,国家邮政局曾发布《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明确其车型、尺寸、车速等多项指标,但并非强制性措施。而新标准也正在酝酿中。根据媒体报道,国家标准委正在制定《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此要求将成为针对快递电动车的国家性强制标准。

■ 探访

电动车主:禁行后上班没以前方便

昨日下午,新京报记者探访了蒲黄榆路和石景山路这两条即将禁行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一些受访的电动车主均表示,一旦道路禁行对其上班、接送孩子、收快递等工作生活方面会造成不便。探访期间,部分电动自行车存在闯入机动车道或闯红灯情况。

从玉泉路路口到鲁谷东街北口的石景山路约2公里。沿线包括中国科学院大学、玉泉医院、玉泉大厦以及多个小区。

玉泉大厦内平安保险员工林刚(化名)家住海淀玉海园附近,每日上班,骑着电动自行车由玉泉路转至石景山路就到。“如果禁行,只能开车或者打车。”他说:“肯定没以前方便,经济成本还会增加。”

他算了笔账,电动车两天充一次电也就1块多,公交地铁一天来回就要几块,更别说开车了。

玉泉大厦两个出口均面向石景山路,也是电动自行车的必经之路。林刚说,公司内大概80%员工平时骑电动自行车。

昨日中午,玉泉大厦数十平方米的停车场已停放约50辆电动自行车。正在送餐的张宇(化名)匆忙将电动自行车停好。

张宇说,公司已经下发规定,下周起送餐将改用自行车。

“自行车的时间至少翻倍。”

快递员王明(化名)负责石景山路周边的快递服务。

中国科学院大学、玉泉大厦、玉泉医院均是他的大客户。“正常情况下,每天下来,大概百余件。”他说。

如果电动车禁行,王明还不知道该怎样绕行,“很多地方的大门只朝向石景山路,要不然用户只能到网点自取”。

对于送快递由电动自行车换成自行车,邮政快递员马阳(化名)反问:“自行车让我怎么送?”

昨早,马阳沿着石景山路运送了46箱快件。“这么重,自行车根本带不动,平时一上午可以送46件,自行车一次最多也就装5、6箱。”

■ 追问

禁行规定是否需广征民意?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莘指出,电动车在全国的使用率很高,任何从末端限制的措施都会引起较大的争议。北京的举措应该出,但管理方式方法值得商榷,应该更广泛的征求各利害关系的意见,形成共识更大的一个管理措施再向社会公布。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说,交管部门对电动自行车加强管理是值得肯定的,是个好事,但好事也要依法依规。根据“两办”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影响面如此广泛的行政决策出台,必须经过五个步骤: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这才能保证重大决策在程序上的合法性。涉及这么多使用者的措施,不能是一个政府部门的通知就解决了。

违规行驶罚20元依据何在?

交管部门表示,对违反《通告》禁行规定行驶的车辆坚决做到“逢违必纠”。交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举措主要依据道交法39条的规定,以及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规定的违法行为人按“未按照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处罚20元罚款。

姜明安说,交管部门目前所解释的法律依据并不能成为这个通告合法性的支持。他说,《道交法》第39条规定,交管部门根据道路交通流量或者遇大型活动时,有权对行驶车辆进行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等措施。这里的前提条件是视交通流量,不是根据电动车违法行为多少来界定,所以不适用。此外,交管部门按照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处以20元罚款,这个法律依据也不充分,在上位法中没有相关适用法律。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郭超 信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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