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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长安街等10条道路将禁行电动自行车(1)

2016-04-05 06:54:45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下周一起10条道路电动自行车禁行

新京报讯 (记者 郭超)下周一(4月11日)起,长安街及其延长线等10条道路,将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硬闯上路的将被处以20元罚款,拒绝接受处罚的一律扣车。

包括长安街及其延长线等道路

近期多地整治非机动车,其中对电动自行车的整治力度较大,深圳等城市查处违规电动车曾引起关注。北京也将采取措施“管住”电动自行车。

昨天,交管局以通告的形式发布消息称,自4月11日起,长安街及其延长线等10条道路,除自行车外,禁止其他非机动车通行。也就是说,这10条道路电动自行车禁行,包括已经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

通告称,出台这一措施是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市非机动车交通秩序管理,净化交通环境,保障道路安全和畅通”。

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北京市电动自行车数量迅猛增长。据统计,目前全市电动自行车总数已达400万辆,其中290万辆为不符合注册登记规定的 超标车辆。这些车辆违法行为多,事故占比大,随意穿行、逆行、闯红灯时有发生,扰乱城市交通秩序,且危及市民出行安全。此外,违规销售、改装又带来治安问 题。

交管部门将在路两端及路口设卡控岗

此次禁止电动自行车行驶的道路包括长安街及周边多条道路,还包括了城南的蒲黄榆路(玉蜓桥至刘家窑桥),石景山区石景山路(玉泉路路口至鲁谷东街北口)。

“选择这些道路禁行,主要是因为这些路段交通流量大,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混行区域广,交通事故多发。”交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也有群众投诉、反映比较强烈的电动自行车交通乱点。

交管部门将在禁限行道路两端及主要路口设置卡控岗,对违反《通告》禁限规定的“逢违必纠”。对违法行为人按照“未按照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20元罚款。对拒绝缴纳罚款的,一律扣留车辆。

电动自行车禁行是否会向全市扩大实施范围?交管部门内部人士透露,目前还只是初步摸索阶段,需要根据管理的需求及市民反映的情况判断,未来不排除向全市其他道路扩展的可能。

现场

部分电动车“任性”难管理

上周四早高峰,记者在西单北大街北口看到,执勤交警纠正一位骑着电动自行车逆行的驾驶人,对方调转方向后,一溜烟骑走了。

朝阳大悦城路口,协管员拦住了正欲闯红灯的一辆电动自行车,但骑车人趁对方不注意手腕一扭就冲过路口。

建国门地铁站外,一些人用电动自行车拉客,只要有乘客路过就伸手招呼坐车走。交警的巡逻车一来,拉客的电动车就四散到车流中,之后再重新聚拢过来。

交警介绍,速度快、危险程度很高,闯红灯、违规带人、不走非机动车道等,是电动车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从时间来看,早晚高峰是事故高发时段。

“是否超速超重、是否非机动车,需要专业机构鉴定,我们无法实测。”一位交警称,执法中一般只对发生事故的电动车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车辆性质鉴定。由于电动车标准和法规不健全,交警难以有效执法。

交通部门一位人士介绍,电动自行车没有登记牌证的管理,就难以实现有效的约束。其透露,国家有关部门正研究电动自行车的“身份”问题,但涉及部门众多,问题复杂,目前各地只能先出台管理暂行办法。

据了解,北京也在制定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电动自行车管理有望纳入其中。目前该法规正在起草过程中,有关部门表示将力争在今年年底前通过程序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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