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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增加15天婚假 女性产假增加60天 达到158天

2016-04-01 11:58:40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内蒙古增加15天婚假女性产假增加60天达到158天

央广网呼和浩特4月1日消息(记者郑颖)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明确取消晚婚假,并增加15天婚假,增加后婚假为18天,女性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再增加产假60天,明确为158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25天。休假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变。

截至目前,为与新计生法相适应,推进“全面两孩”政策落地,已经有包括北京、上海、广东、福建、天津、内蒙古在内的至少19个省份修改了本地区的计生条例,各地的产假分别延长至128天到7个月不等。

(责任编辑:陈倩 CN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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