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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村民状告北京通州区政府不作为 区长出庭应诉

2016-04-01 01:21:16   北京晨报    参与评论()人

通州区区长岳鹏(中)出庭应诉

通州区区长岳鹏(中)出庭应诉

原标题:拆迁户诉政府 区长出庭应诉

通州区梨园镇西小马庄村的两名村民,申请村委会公开土地征收情况、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等信息未果,遂要求区政府责令村委会公开。此后,两名村民认为区政府至今没有采取任何措施责令村委会公开相关信息,区政府构成行政不作为,两人为此将区政府诉至法院。昨天下午,市四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通州区区长岳鹏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村民起诉区政府

东福和邓希明都是通州西小马庄村村民。二人诉称,去年6月30日,二人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中国邮政EMS的方式向西小马庄村村民委员会提出公开该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情况等25项村务信息的申请。快递单据显示,村委会于去年7月2日签收了该申请,但一直未进行回复。

8月4日,二人再次向西小马庄村村委会提出上述村务公开申请,村委会于8月6日再次签收,却依然没回复。8月25日,二人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1条的规定,向通州区提出了《要求区政府责令村务公开申请书》。二人表示区政府于8月27日签收后,至今未采取任何措施责令村委会进行村务公开。

二人认为,区政府的行为构成行政不作为。因此诉请法院确认区政府未在法定期限内责令西小马庄村村委会依照原告申请进行村务公开的行为违法,并判令通州区政府责令村委会公开二原告申请的25项村务信息。

通州区长出庭应诉

昨天下午,市四中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行政诉讼案件,市四中院院长吴在存担任审判长,通州区区长岳鹏则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和两名区政府法制办的工作人员一起坐在被告席上。

岳鹏表示,区政府在收到原告的申请后,及时转送梨园镇政府及通州区民政局,要求相关部门调查了解情况后报送区政府,由区政府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随后,梨园镇政府责令西小马庄村村委会对两名村民申请的村务公开内容进行公开,并对该村委会是否履行村务公开职责进行调查核实。村委会认为,村民申请公开的内容没有时间节点,无法确定其申请村务公开的具体内容。但村委会每年都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村务公开,不存在未公开的情形。

区政府了解上述情况后,又责令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当面对两位原告的申请进行答复,但两名村民没有参加答复会。

区政府认为,自身已经履行了相关职责。故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庭审进行了近两个小时,合议庭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期宣判。

  区长出庭前特意做功课

庭审结束后,记者从原告代理律师处了解到,目前原告所在的西小马庄村已基本拆迁完毕,只剩包括两名原告在内的十余户村民尚未动迁。因认为村委会在拆迁中有“猫腻”,两名村民才申请了公开相关事宜。目前,除了将区政府起诉至四中院,两名原告还将梨园镇政府起诉至通州法院,此案也将于近期开庭。

随后,记者也采访了通州区区长岳鹏。岳鹏表示,为了这个案件,他之前也特别做了功课,向相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了案件、案由以及当事人的请求,又和区政府法制部门沟通,了解政府履职过程中是否有瑕疵。

岳鹏表示,昨天开庭的这起案件,是今年通州区首例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因为是第一案,所以我来应诉,以后我们的副区长和各部门的行政首长,也都要出庭应诉。”岳鹏称,通州区2011年就出台过办法,规定政府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因不依法履职而造成行政诉讼的败诉,政府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我们要通过各种方式,增强政府各部门领导同志依法行政的意识。”

北京晨报记者 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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