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线城市房地产政策将收紧的传言获印证,上海、深圳接连出台房地产市场调控新政。包括提高首付贷款比例、提高非本市户籍居民购房门槛,同时加强中介管理,严控使用资金杠杆购房情况。
业内人士认为,一线城市推出新政的根本动因是为了稳定近期过快上涨的房价,打击越来越多的投机性购房行为。因此,从政策角度看,未来的政策方向将不再是单向宽松,而是改变为双向的“托底盖帽”。除上海、深圳等涨幅过快的城市外,其他城市的调控政策不会过于严苛。
发力 一线楼市新政迭出
25日,深圳连夜出台房地产市场调控新政《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指出将收紧非户籍人口购房门槛,并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意见指出,对非户籍人口的资格判定,从此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1年及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提高至3年,并限购1套住房;对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仍继续执行限购2套住房。
同时,在信贷政策方面,执行差别化信贷。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近2年内无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首付比例仍继续执行最低3成;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但近2年内有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但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执行最低4成。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同日也发布了被称为史上最严调控政策的“沪九条”。“沪九条”指出,将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其中,将提高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 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年限,从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企业方面,购买的商品住房 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
在信贷政策方面,执行“认房不认贷”。“沪九条”指出,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 例不低于50%;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沪九条”指出,购 房人在申请贷款时,应承诺首付款为自有资金,如违反承诺,则作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据悉,上海普通商品住房应同时满足单套面积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4倍以下,且外环外总价不超过230万元每套,内外环之间不超过310万元每套,内环内不超过450万元每套。
对此,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主任顾金山表示,去年下半年以来,特别是进入2016年,上海房地产市场出现了非理性过热的情绪,房价形成了加速上涨的趋 势,同时也有投资投机性需求回潮、部分企业及从业人员违规操作等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因此作为特殊商品的住房,更是需要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市场预期。
调整 “去杠杆”成政策重点
值得注意的是,本轮政策中,均涉及禁止运用资金杠杆付首付。“沪九条”明确指出,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从事首付贷、过桥贷及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对各类非正规金融机构为房产交易提供各种形式金融业务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