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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刊文反驳“噪声”:他们意在攻击党领袖 否定宪法(3)

2016-03-26 12:50:28  红旗文稿    参与评论()人

4.泛化马克思主义概念。这里讲三方面的突出表现:一是把西方某些解释马克思主义的学派说成是马克思主义学派,把解释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人物说成是马克思主义者;二是以是否批判资本主义为标准,把批判资本主义的派别和人物说成是马克思主义的派别和人物,包括一些反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派别、人物。事实上,资本主义制度从确立以来,就受到来自不同方面的批判。马克思主义无疑是批判资本主义的,但是批判资本主义制度的人,代表着各种不同的阶级利益、带着各种政治诉求,不一定赞成马克思主义,更不都是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就根据批判资本主义的派别所代表的生产方式的性质,将其区分为反动的社会主义(包括封建的社会主义、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德国的或‘真正的’社会主义)、保守的或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批判的空想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三是把西方美学、哲学、神学当中一些概念强加到马克思主义头上,生造出所谓形式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弗洛伊德主义的“马克思主义”, 海德格尔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有机马克思主义,等等。列宁曾指出:马克思学说中的主要的一点,就是阐明了无产阶级作为社会主义社会创造者的世界历史作用。但是,反马克思主义者无限扩大马克思主义的概念,其要害是,否定马克思主义是无产阶级的立场和世界观,企图把马克思主义变成一切阶级都赞成、拥护的马克思主义,从而使马克思主义非阶级化、空心化、非革命化。

5.攻击马克思主义的本质。马克思主义本质是批判的,是革命的。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学说,即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学说,最集中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批判的、革命的本质。正是这样,反马克思主义的势力便竭力攻击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学说。

我国宪法总纲明确规定:“在我国,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但是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中国人民对敌视和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内外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必须进行斗争。”改革开放前,我们犯过夸大阶级斗争的错误,酿成过严重后果,已得到纠正,其教训深刻。今天,谁还会“高唱阶级斗争颂”呢?既然“时至21世纪,仍然高唱阶级斗争颂”根本不是事实,为什么又有人发出这种噪声呢?其真实目的在于攻击我们党的领袖,否定我国的宪法,甚至要否定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的学说。

西方法学理论认为,法是人们之间制定的一种契约,或是上帝赋予人们的一种权利(即天赋人权),高于一切。这是以唯心史观为理论基础的资产阶级法理学的妄说。与此相反,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的学说认为,法是统治集团意志和利益的体现。其一,法是在一定经济基础上产生,又为一定经济基础服务的上层建筑。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是确定的,与此紧密相连,世界上没有抽象的、适用于所有社会的法。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产生的是资本主义的法,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产生的是社会主义的法。我们讲依法治国,所依据的是社会主义的法,而不是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其二,法是一种历史的现象,随着私有制、阶级、国家的产生而产生,也将随之消亡而消亡。原始社会没有阶级也没有法,社会依习惯而运转;到了共产主义社会,私有制、阶级、国家没有了,法也消亡了。所以法始终是维护国家统治集团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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