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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落马官员庭审自辩:女儿“特立独行”收了钱(2)

2016-03-18 05:11:34  信息时报    参与评论()人

张小庄对甘某的说法不予认可,“当时我女儿已经跟男朋友在澳洲买了房子在供楼了,我也没有暗示过。”张小庄说,“女儿从大学二年级开始去国外的,有次开完会之后坐在一起吹牛皮,说起各自的子女,我提起女儿。”张小庄说,“我当着所有开会的人说的,我女儿马上就要毕业了,现在经济形势这么差,能不能帮个忙,搭条路。”

张小庄坚称只是请甘某帮女儿找工作,帮助她立足,并且希望他教一教在商业活动里面的基本经验,尤其是在国外的。张小庄称,甘某后来在广州参加合作会议时把汇款的事告诉他以后,他就要求女儿退款,也要求甘某把钱收回去。

检察院指控

关照医疗公司 收受20万澳币

2011年至2013年期间,张小庄通过向原省妇幼保健院设备科科长廖某(另案处理)授意关照等方式,为广州某医疗公司在省妇幼保健院销售医疗器械的问题提供帮助,为此于2012年2月27日通过其女儿张某在国外开设的账户,收受了该公司股东罗某某贿送的澳元20万元。

张小庄自辩

女儿特立独行 自己收的钱

张小庄否认授意设备科廖某关照罗某某。“一开始是很粗暴地拒绝罗某某,当时我的人事科长在场,后来他们都劝我不要那么硬,把他带到相关科室就行了,仅此而已。”张小庄称,女儿回国治病时才说罗某某给了她钱。

“我马上严厉地批评了她,她说是合作关系,我说那就要快点把手续办了,或者把钱退回去。”不过这钱并没有退,张小庄说,“结果因为我女儿先兆流产、保胎、又早产一系列的情况,这个事情就落下来了。”

对于审判长当庭质问“你女儿收这么大笔的资金,都是事后才告诉你吗”,张小庄说:“这个就是现在的独生子女特立独行的一个特点吧!”

检察院指控

帮公司承揽工程 收受80万元

2009年到2011年期间,张小庄为广州某建设公司在承揽省妇幼保健院番禺院区洁净手术室工程建设、设备采购等业务上谋取利益,分两次收受了该公司负责人赵某贿送的现金人民币共80万元。其中2010年11月在淘金路附近,收受赵某贿送的现金人民币50万元;2011年春节前的一天,在办公室收受赵某分别存有10万元的银行储蓄卡3张。

张小庄自辩

其中50万是合作科研经费

对于赵某给的80万元,张小庄辩称其中50万元是合作科研课题的经费。“有很多课题是由私人和公司投资的,国家也是鼓励的。”不过另外30万元,张小庄却显得很含糊,他说当时赵某来办公室找他,他把赵某说了一顿就匆匆忙忙去开会了,会后也没回办公室,直到后来搬新办公楼收拾时才发现夹了3张卡。张小庄并没有将卡上交纪检监察部门,而是直接给了财务。“我觉得这80万元如果也算我受贿,对我不公平。”张小庄辩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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