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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天价鱼店商家承认店员为“免责”代签字(2)

2016-02-17 02:27:46   京华时报    参与评论()人

  望店家出具野生鱼相关证明

其次,关于价格问题,陈岩说:“明码标价那是在认同这个是野生的基础上,但是之后看到相关报道觉得受骗了,野生的都是限量捕捞的,是国际濒危保护动物,必须有相应的证明和捕捞记录,所以希望店家可以出示相关的文件,不然这个涉及到以次充好,欺诈消费者。店家在电视台已经说明这个是半野生半养殖的,但是却打着纯野生的在卖,没有事先告知我们是半养殖的。”

  店家是否打人要看完整视频

“我看新闻上店家只提供了部分视频,希望店家公布完整的视频,不要断章取义。”陈岩说,只要把这个监控提前大概15分钟左右,就是他之前在网上说的事实,包括店方老板当着警察的面打他的头,这个监控上绝对拍得清清楚楚,包括他们之间发生的纠纷,到底谁先动手,所有的监控都可以看得出。

  调查

  一夜间鳇鱼头上出现新价签

15日晚,当地官方通报“万元吃鱼”事件初步调查结果称,涉事饭店“明码标价”,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随即半小时后,有媒体爆出:在江苏游客与渔村发声争执的同一时间、同一渔村,其实还有包括一名浙江游客在内的旅游团消费了15735元,其中出现了一道“新菜”——“鳇鱼头铁锅炖”,票据显示鳇鱼头单价为498元/斤,总价为7918元。

记者15日在北岸野生渔村采访中,并未在鱼类展示柜发现关于鳇鱼头的单独标价;而在当日营业时,鳇鱼头也并未在渔村公示的易拉宝菜牌上“明码标价”。

可是,当记者16日13时再访该渔村时,其易拉宝菜牌虽没有鳇鱼头的标价,但在鱼类展示柜上新增了一个黄色纸壳价签,黑笔手写“鳇鱼头498元/斤”。

  账单签字为店方服务员代签

哈尔滨“天价吃鱼”事件从14日爆出时就已经明确——纠纷起因就在于双方对鳇鱼的斤两问题各执一词。

就一直备受关注的鳇鱼斤两问题,涉事饭店曾在15日对记者表示,他们给鳇鱼称重14.4斤,顾客结账时说是10.4斤,江苏顾客南方口音很重,双方就“四”和“十”的字音上出现了纠纷,店方推断称是南北口音辨别上产生了误会。

15日晚,哈尔滨官方通报原文显示:“据店方称,消费者陈某点取食材后,与点菜员一同对食材进行称重,消费者认可后,点菜员通过点菜宝下单。经调取单据,消费者所在包房19:32确有下单,单据上显示鳇鱼中段标注斤数为14.4斤。”

对此,江苏游客陈岩在16日的发声中坚称,“鳇鱼的斤两是10.4斤,店方绝对是搞错了。”并表示,他当初微博上发的内容完全属实。

“一张手写账单上的“陈”字,成为了双方争执的关键一环。”针对此事,记者向前台经理赵玲核实,得到了新答案——在手写账单上签字的并不是游客本人,而是该店服务员为“免责”代签了“陈”字。

  店主称病倒了拒绝记者采访

“渔村所售鳇鱼定价是野生”,“贩卖野生珍稀鱼类是否违法”,“如果不是野生是否涉嫌欺诈”等问题,涉事渔村的鳇鱼来历也因此备受媒体与民众的关注。

16日,记者在北岸野生渔村内看到,标有“因为野生,所以健康”的易拉宝菜牌仍摆在点菜区域,在菜牌的右侧标有“本店所有鱼类全部产自松花江活鱼,松花江野生活鱼味道鲜美,鱼肉细嫩,大块鱼肉软嫩鲜香可口,汤清味醇,是您不错的选择。”同时,记者询问该店服务员是否有其它“手翻菜牌”,得到了“没有”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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