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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司法行政适应新常态实现新发展

2016-02-04 15:11:44   法制网-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厅长周黎明在自治区普法志愿者成立大会暨送法下乡活动上讲话。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厅长周黎明在自治区普法志愿者成立大会暨送法下乡活动上讲话。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举办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岗位大练兵能力建设知识竞赛。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举办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岗位大练兵能力建设知识竞赛。

监狱民警教服刑人员学习电脑。

监狱民警教服刑人员学习电脑。

蒙古包里的综合法律服务室。

蒙古包里的综合法律服务室。

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司法局将流动调解室开到草原深处。

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司法局将流动调解室开到草原深处。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为102个旗县司法局统一配置社区矫正执法特种车。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为102个旗县司法局统一配置社区矫正执法特种车。

原标题:内蒙古司法行政适应新常态实现新发展

2015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以法治建设为主线,以建立新型司法行政机制,推动执法执行、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维稳防范效能建设为重点,采取单项突破、整体拉动、项目支撑、上下联动的方法,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持续为首都护城河建设添石加砖,为亮丽风景线建设添彩增色,为法治内蒙古、平安内蒙古建设添能助力。

2015年12月14日至17日,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吴爱英来内蒙古自治区调研,对自治区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全力推进监狱场所精细化管理

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全面落实精细化管理要求,深入推进“七化”建设和“六无监区”“两室两队”创建活动,切实抓好“四个安全”,全力维护监狱场所安全稳定。

内蒙古监狱系统注重强化内部管理。全区监狱服刑人员食品药品管理、疾病预防控制和精神疾病治疗管理工作纳入属地管理,服刑人员药品实现统一采购。服刑人员伙食费标准达到270元/月,处于全国前列。全面推行标准化食堂建设,加强监狱医院建设,建立与社会医院协作机制,大力推进服刑人员医疗纳入医保工作,提升服刑人员生活卫生医疗保障能力。

同时,监狱系统着重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行提请服刑人员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实体和程序规定,全面开展办案质量评查,实现了网上公布死缓无期徒刑服刑人员减刑建议书、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实施监狱系统法律顾问全覆盖,全区23个监狱单位和恒正集团公司全面完成聘用法律顾问工作,成为全国首个监狱单位聘用法律顾问工作实现全覆盖的省区,与此同时严格依法依规实施对部分服刑人员特赦工作。

在强化劳动改造职能方面,监狱系统以服刑人员思想改造和行为矫正为重点,全面落实设施、经费和人员保障,启动监区文化达标创建活动,加强心理矫治工作,强化服刑人员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实现监狱外向监院内、分散向集中、体力劳动向习艺与脑力劳动相结合、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转移的目标。

此外,内蒙古监狱管理局积极推进监狱布局和信息化建设,开工建设呼和浩特高度戒备监狱和鄂尔多斯监狱迁建项目,合理调整监狱布局。深化与驻狱武警部队“三共”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稳定工作长效机制,自治区监狱管理局作为全国“三共”活动先进单位,受到司法部表彰。

  积极推进戒毒工作规范化建设

内蒙古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在认真分析审视自治区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础上,提出了从2015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在全区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开展戒毒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思路。规范化建设以安全防范网格化、教育矫治社会化、所队建设花园化、习艺劳动技能化、戒毒救治人性化、所务公开制度化、全面管理规范化“七化”建设为目标,力求以规范化建设作为突破口,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规范和执法标准、规范执法程序、分解细化领导责任和全员责任,不断提高戒毒管理质量和效果,确保执法活动在法治轨道内规范运行。

内蒙古监狱系统以“七型”工作机制为载体,着力推进规范化工作向精细化和常态化方向发展迈进。以民警专业特长编组、分类开展戒治为抓手,建立完善专业型戒毒工作组织机制,通过推行扁平化管理制度,一线警力达到80%。以药物治疗、器械理疗、中医治疗和束缚防护等系统方法综合运用为抓手,建立完善系统型生理脱毒机制,戒毒人员综合戒断率100%,缓解戒毒人员稽延性症状有效率为71.7%。以设定多种复吸场景为抓手,建立完善模块型心理防复吸机制。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启动绿色防复吸工程,印发《防复吸手册》,设计防复吸场景33种、对抗模块26种,缓解戒毒人员心理压力、改善心理状况有效率达73.7%。同时,以构建戒毒工作社会支持系统为抓手,建立完善社会型的回归适应机制;以落实“三期六级”戒毒模式为抓手,建立完善区别型的戒毒人员处遇机制;以建立与公安、卫生、教育和街道社区等部门沟通协调的联席会议制度为抓手,建立完善一体型的戒毒协作机制;以立体化开展禁毒戒毒宣传为抓手,建立完善立体型的禁毒戒毒宣传机制。2015年,全系统共制作所内广播86400分钟,组织电视访谈5次720分钟,组织文艺演出24次,开展全区性知识竞赛3次。

  着力推出法治宣传教育特色品牌

自治区司法厅积极承担自治区普法工作专项组办公室职能职责,组织实施“6个3”普法工程即编印《农牧民学法问答》《中小学生学法问答》《公务员学法问答》3种法律知识读本;建成30个规范的法治文化宣传广场;在图书馆建设30个法治图书阅览站;在人员密集场所建立300条法治文化长廊(街);建立3000个普法学法大讲堂;招募30000名普法宣传志愿者。2015年全区共编印法律知识读本3本,建设法治文化广场41个、法治图书阅览站38个、法治文化长廊390个、普法学法大讲堂3097个,招募普法宣传志愿者31000名。

精心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月”和“宪法宣传月”两大主题宣传活动。2015年7至8月“法治宣传月”期间,司法厅在全区推进“十百千万”项目,即组织开展十个法治宣传专题活动,举办百场法治文艺汇演,展播千场法治电影,制做、涂写万条法治宣传标语标牌。自治区还举办了普法志愿者成立大会暨送法下乡活动。兴安盟根据地域和民族特色,组织开展了“法治乌兰牧骑”“拉场戏”“法治大篷车”“148法治赶集”等法治宣传活动。赤峰市注重把法治理念融入文艺作品中,敖汉旗、宁城县乡村法治漫画形象生动、独具特色。通辽市举办了“司法之声”和“激情七月”法治文艺演出活动。乌海市开展了社区居民法律知识有奖问答暨赠书活动。呼伦贝尔市开展了全市中学生“法律伴我成长”征文比赛。包头市白云矿区出动宣传车和文艺宣传队在商业街进行流动宣传。“12·4”国家宪法日期间,司法厅联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政法委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开展了“六个一”集中宣传活动,评选了2015年度全区“十大法治事件暨十佳法治人物”;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司法厅还在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开展了近1个小时的直播活动,内容涉及“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顾问制度等;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法治专线》栏目设置了法治文化长廊展播专栏,集中展播各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打造的法治文化长廊,深受广大观众喜爱;组织开展宪法宣誓活动,进一步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意识;全区143个单位、22540名干部群众参加了宪法法律知识竞赛。

加强司法行政新闻宣传阵地建设,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加强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促进新闻宣传工作规范化管理。在《法制日报》《内蒙古日报》、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实践》杂志社、《北方新报》等10家媒体开设了普法专栏、法治直播间、最美司法人等专栏专版,进一步增强主流媒体宣传效果。

扎实开展“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组成9个检查验收组,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观看专题片、查阅档案材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全区盟市、区直机关、驻呼地区企业、驻呼地区高等院校共256个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提振了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加快了全面依法治区、建设法治内蒙古进程。

  创新打造司法行政信息化升级版

自治区司法厅立足服务机关、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以信息为基础,落实“互联网 行动”计划以监控为手段,建立各项工作机制,助推司法行政改革发展。

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部署、统一运维”“注重实用、突出重点”的原则,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方案》。协调自治区政务外网办公室,将14套业务软件及司法厅门户网站,“12348”公共法律服务网站平台、舆情监控平台部署在自治区政务云中心,成为全国第一个数据大集中的司法厅。这种大数据建设模式具有数字化、可视化、执法执业全程留痕等特点,实现了业务流、工作流、信息流的深度融合,打造了业务协作无缝隙、数据应用无死角的合成工作体系,从整体上提升了战斗力。

建成集视频会议、远程培训、指挥调度、多点研讨等功能于一体的高清晰、安全、稳定的视频会议系统。建成司法厅监控指挥中心,与全区12个盟市司法局实现在线音视频指挥调度,并将各监狱指挥中心监控图像接入司法厅监控指挥中心,在全国率先实现对监狱的监控调度。

建成网络舆情监控平台。为有效应对网络舆情,建成了司法行政系统网络舆情监控平台,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天候全网监测采集国内、区内司法行政工作相关舆情,并编发每日舆情简报,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建成新兴媒体互动平台。借助法制网的中央媒体资源,开通法治内蒙古网。建成具有采编功能的演播室,极大地丰富了网站内容,提升了可读性和观赏性。开通法治内蒙古微信微博,微信关注人数已达到10万余人,是自治区厅局中关注人数最多的官方微信,发挥了讲法治故事、传播司法声音的作用,提升了司法行政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度。

建成远程帮教平台。针对内蒙古自治区跨度大、路途远的特点,开发远程探视(探访)系统,服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家属到户籍所在地旗县司法局通过指纹比对及相关证明材料即可进行远程探视探访。让服刑、强戒人员家属就近探视探访是狱(所)务公开的郑重承诺,试运行以来得到了群众的点赞。

加强应用培训。切实加强人员培训,组织开展“百日培训应用会战”,提出网络通、会登录、会操作、会录入、会应用“一通四会”工作目标,定期对盟市应用情况进行排名通报,调动全员参与积极性,全年培训2.3万人次。

  社区矫正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在社区矫正方面,自治区司法系统积极推进“532”工程建设,构建民族特色教育管理体制。坚持“五个一”工作要求,即一个实用有效的监管帮教组织,一个能保障基本生活的就业岗位,一个能集中开展管理教育的矫正中心,一批相对固定的公益劳动场所,一套科学动态的管理档案。推行3种模式。针对自治区社区服刑人员分散、维稳任务重、农村牧区社区服刑人员比例高的特点,推行“集中执法、分散管理”“当地就业、控制流动”“定期活动、教育矫正”3种模式,切实提高教育管理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突出两个创新。创新体现民族特色的教育矫正方式,在偏远农村牧区,依托嘎查村党员中心户建立“都贵楞法律服务室”,作为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管理平台,较好地解决了农村牧区社区服刑人员集中管理教育难的问题。创新心理矫正方式,加强心理矫治,对社区服刑人员普遍开展“一对一”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2015年以来共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心理辅导1.7万人次。

完善教育帮扶机制,推进教育管理工作实效化。强化学习教育,定期集中开展思想教育、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个别谈话谈心教育,2015年以来开展集中教育6.7万人次,个别谈话教育5.9万人次;强化劳动教育,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社区服务,共建立社区服务基地388个,2015年以来组织社区服务5.6万人次;强化帮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出台帮扶政策,着力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实际困难,2015年以来全区共帮助社区服刑人员办理低保161人次,指导就业就学1995人次,落实承包田4226人次,组织职业技能培训1138人次,为社区服刑人员融入社会创造了条件。

强化保障,夯实社区矫正根基。自治区司法厅单独设立社区矫正管理局,盟市司法局单独设立社区矫正执法支队,旗县(市区)司法局单独设立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突出加强社区矫正执法力量建设。社区矫正支队和大队工作人员普遍达到3名以上,司法所至少有1名专职工作人员。强化经费保障,与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的实施意见》,根据社区服刑人员数量核定社区矫正经费,按照每名社区服刑人员每年2000元的标准列入预算,自治区财政区分国贫、区贫和其他旗县(市区)3个等次对旗县(市区)予以补助。强化装备保障,统一组织为各盟市、旗县(市区)司法局购置社区矫正执法特种车辆,作为社区矫正流动执法工作室,专用于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人员衔接、矫正宣告、监督管理、教育矫正、收监执行等执法工作,消除了隐患和死角。强化信息技术保障,研发定位手机和防分离腕带相结合的新型定位系统,采用北斗、GPS、基站、WIFI多模定位方式,实现对社区服刑人员精准监控。

  法律援助服务网络覆盖城乡

在法律援助领域,内蒙古自治区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采用O2O模式,在全区建成符合区情、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蒙汉双语“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12个盟市建立了统一的服务大厅、统一的管理制度、统一的话务平台,实现了一线通、一网通、一站通、一掌通。积极协调移动、电信、联通3大运营商支持,拨打咨询电话时给予资费优惠,前10分钟免费,超出部分每分钟1角钱计费,有效降低了咨询成本,减轻群众负担。平台自运行以来,接听电话咨询共计2.6万余次、网上咨询3.2万余次。积极争取自治区财政支持,将全区50%的“12348”咨询员共36人的工资待遇纳入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予以补助。

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全区139个法律援助机构中有115个法律援助机构建成便民服务窗口;已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2336个,覆盖率99.42%;联络点10491个,覆盖率87%;形成五级法律援助网络,着力打造城镇半小时、农村一小时、牧区半天法律援助服务圈。

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现驻地军队、武警团以上单位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保障被羁押犯罪嫌疑人及时获得法律援助,在全区98个看守所全部建立法律援助站。各级法律援助机构采取有效措施,畅通申请渠道,简化审批程序、优化指派流程,开辟军人军属维权“绿色通道”,努力满足军人军属法律援助需求,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为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

  以依法诚信执业助优质高效服务

目前,全区有律师事务所403家、执业律师5204名、公证机构114家、公证员408名。2015年,全区律师办理各类法律事务5.6万件,全区公证机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6.9万件,为自治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015年以来,全区律师公证队伍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主动介入本地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和中小企业融资、兼并重组活动,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发展服务业、优化产业结构提供法律服务。以律师事务所为依托建立企业法律服务中心、职工法律维权中心等,广泛开展“法律体检”和专项服务,探索律师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途径;部署开展“律师公证送法下乡”“蒙汉双语公益服务”等专项活动,把服务民生的重点向困难群众、农村牧区和基层延伸和倾斜;巩固提高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妇女权益保障律师公益服务水平,推进农牧民工讨薪维权服务机制建设,有效满足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积极服务平安内蒙古建设,指导协调涉及3个省市、5个盟市重大敏感性案件6件,实现了维稳与维权的统一。

法律顾问工作实现新突破。积极推进政府和国有、大型企业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在全区实现三级政府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基础上,全力推动法律顾问在四级政府的全覆盖。目前,全区有10个盟市已实现了乡镇、苏木(街道)律师政府法律顾问四级全覆盖。积极推动各盟市开展公职、公司律师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已审核设立公职律师146名,实现盟市全覆盖;设立公司律师事务部13家,聘用公司律师48人,涉及钢铁、乳业、煤炭、银行、房地产、建材、有色、电力、能源等行业。

律师参与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现新突破。及时总结推广与自治区检察院共同组织开展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经验,分别与自治区检察、审判、公安机关共同制定了律师参与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意见,基本实现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在盟市检察、审判、公安机关的全覆盖。组织全区律师有序参与涉法信访工作,800余名律师参与各级信访接待1100余件,协助疏导、化解群体性上访150余次,大量矛盾纠纷依法得到有序解决。

  以矛盾纠纷化解促社会和谐稳定

在矛盾纠纷化解方面,内蒙古司法厅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排查覆盖面达100%。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原则,认真做好化解工作,力争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旗县”,调解成功率达到97%以上。2015年,全区共调处矛盾纠纷155402件,成功152332件,成功率98%,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22件53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325件1226人,防止群体性上访649件12455人,防止群体性械斗32件557人。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设立道路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物业纠纷调委会,实现了城区、旗县中心镇全覆盖。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自治区级100名金牌人民调解员、200名银牌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

加强法务室建设。健全组织网络,建立和完善嘎查、村决策法律服务机制,由法务工作室指导员履行嘎查、村法律顾问职责,积极参与嘎查、村集体决策,确保决策合法性、可行性和安全性,从源头上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建立法务工作室参与嘎查、村协商的工作机制,实现各协商主体平等有序参与,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扎实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投身自治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社会实践,2015年,全区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4825家,法律工作者共代理诉讼事务8889件,代理非诉讼事务2431件,调解纠纷5528件,办理其它法律事务59025件,办理法律援助1016件,解答法律咨询49053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6185.1万元。

  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整体水平显著增强

在队伍建设层面,内蒙古司法厅持续实施百千万培训工程。2015年,自治区司法厅及直属系统举办各类培训班180期,累计培训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1.5万人次。司法厅机关每月举办一期全区司法行政大讲堂,邀请区内外知名专家教授授课,在全系统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探索实施走出去培训的模式,人民警察警衔晋升培训班按类别分别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浙江警官学院和内蒙古警官学校举行,真正达到开阔工作视野、增强实战本领的目的。

开展“岗位大练兵能力建设”活动。在干警中开展“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岗位练兵;在法律服务工作者中开展职业规范化建设练兵活动;在呼和浩特市组织举办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大型岗位练兵知识竞赛,在全系统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组织开展“十佳单位、十佳个人”争创活动,2015年,全系统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充分运用多种媒介,全方位、多角度、持续性地对“双十佳”争创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高司法行政系统的社会美誉度和影响力。

扎实开展“严纪律守规矩、转作风敢担当、重实干树形象”专项活动。在全系统部署开展“严纪律守规矩、转作风敢担当、重实干树形象”专项活动。组织各地各单位深入研究分析本单位、本系统队伍现状,对司法行政队伍在思想政治、纪律作风、能力素质、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梳理,进一步改进作风。

继续抓好人才引进,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严把准入关口,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继续抓好急需专业民警的招录工作,积极引进蒙汉兼通及法律、医学、管理等核心专业人才。2015年,通过自治区党政群四级联考、基层政法干警定向招录和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毕业生中单独招录干警的形式,招录干警312名,为全区监狱戒毒单位注入新生力量,进一步改善优化了队伍结构,提高了专业化水平。截至目前,全区监狱系统民警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占警察总数的93.95%,戒毒系统民警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占警察总数的80%,其中法律、医学等核心专业民警比例达52%。积极协调自治区有关部门,为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单位在干警招录过程中的户籍、性别、最低服务年限等方面争取优惠政策,提高新警队伍稳定性。

责任编辑:李天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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