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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昨日多个网点正式开始销售猴年烟花爆竹(2)

2016-02-04 13:53:44   京华时报    参与评论()人

据熊猫烟花负责人介绍,该公司自前年春节开始,开展线上销售。猴年春节与百度糯米、美团、拉手等大型电商联手,推出线上销售6.9折业务,开卖首日线上销量达几十万元,“线上销售成长很快,每年增长幅度达50%”。

昨天上午11点30分,销售点负责人称,开卖首日上午,他们已经兑换了10多张“电子兑换码”。“每10个顾客中,就有两三个是在线上买烟花券、线下按电子兑换码提货。”

网点分布

城区销售点锐减西城区没设网点

据北京市烟花办通报,今年本市共许可烟花爆竹零售网点719家,比去年下降了23.7%,其中五环内有网点222家。作为中心城区,西城区今年没有一个符合条件的零售网点提交申请,因此将没有网点。

此外,东城区只有和平里、东直门、崇外和永外等5个网点。海淀、朝阳、丰台网点数量也较往年明显减少,海淀区今年有81个网点。

据统计,这已经是本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连续第六年减少。2010年春节时,全市网点多达2418个,而今年的数量已跌落至6年前的三成。

燃放提示

遇橙色红色预警全市将禁放禁卖

和去年春节相同,烟花爆竹的停售时间从过去的正月十五提前到正月初五,零售时间也从过去的20天缩短到10天。

猴年春节的烟花爆竹从昨天(2月3日)开始销售,至正月初五(2月12日)24时停止销售并开始回收,2月18日前全部网点完成回收。

北京市烟花办表示,今年仍实行“遇重污染禁放”的措施,市政府烟花办将积极配合并坚决贯彻执行市空气污染环境治理办公室的有关决定,在发布空气重污染橙色、红色预警情况下,按照工作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区政府,动员、号召社会各界群众行动起来,在全市范围内禁放烟花爆竹(包括五环外),各临时零售网点也须暂停烟花爆竹的配送和销售。

禁放期间燃放个人最高罚500元

本市五环路以内的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7时至24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五环路以外地区,区、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划定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若违反相关规定,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收缴其烟花爆竹,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文物保护单位

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

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等重点消防单位

输、变电设施

医疗机构、幼儿园、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重要军事设施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根据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要求,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这些地点均由有关单位设置明显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志)

燃放和存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不得存放超过一箱或者重量超过30公斤的烟花爆竹。

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责任编辑:李天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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