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唱“常回家看看”的陈红被前夫告了,首度回应“军人经商”
春节临近,那首《常回家看看》又要响荡在大街小巷了,而这首歌的演唱者——军旅女歌手陈红却因为与前夫的股权纠纷而被告上法庭。2月2日下午,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探员旁听了这场在北京市海淀法院开庭的官司。
除了涉及曾经显赫一时京城汽车销售王牌的亚之杰公司的股权纷争外,这段破裂婚姻的背后,还牵出陈红是否能以军人身份经商、陈红与前夫李军以及当年著名女主播沈星的三角恋情等,如同现实中的一场“豪门恩怨”。
陈红与前夫法院打官司。
今天的案子,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探员要从2014年3月说起——有知情人士爆料歌手陈红已经办妥了离婚手续,前夫李军正是2013年8月强闯主播沈星香闺的内地富商。
后陈红经纪人证实此事,并表示两人属和平分手无财产纠纷。他透露,前夫“出轨”陈红一直被蒙在鼓里,也是从媒体才知道这一消息。而两人离婚前,李军曾试图挽回,并懊悔痛哭称“一切都是自己作的”。据了解,两人离婚后,儿子归陈红抚养。
2015年6月29日下午,新浪加V的微博“亚之杰投资集团董事长”李军发微博《我用二十年的血与泪"成就"了军旅女歌手首富-陈红》,文中回顾了其与陈红种种恩怨,并提及其在法院起诉了前妻歌手陈红。
在微博中,李军晒出——
曾经美满的婚姻
曾经快乐的家庭
最终劳燕分飞
最终劳燕分飞
李军起诉称,他与陈红原是夫妻关系,后双方基于离婚的原因,于2014年3月3日订立《股权转让协议书》,李军将其名下北京亚之杰广告有限公司、北京亚之杰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亚之杰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九家公司股权的50%转让给陈红。
《股权转让协议书》相关条款约定:“甲方李军(原告)同意上述公司的其享有的股东权及经营、管理权全部授权给乙方陈红(被告),且不得单方撤销……”。
在李军的微博中,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探员发现,双方离婚协议书也涉及了股权方面内容
李军在诉状中指出,双方订立合同时,他忽视了陈红现役军人的身份。
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军人不得经商,不得从事本职以外的其他职业和有偿中介活动。”而目前担任海军电视剧制作中心副主任的陈红是大校军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