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广西政协副主席刘志勇被免职 委员资格被撤销

2016-01-23 15:00:57   中国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刘志勇被免去广西政协副主席职务 委员资格被撤销

中新网南宁1月23日电(林艳华 钟建珊 黄令妍)1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在广西南宁开幕。

原广西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刘志勇没有出现在当天会议的主席台上。据媒体报道,刘志勇的简历已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官网“政协领导”栏目撤下。

据《广西日报》报道,1月22日,广西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十六次常委会议在南宁召开。会议通过关于免去刘志勇政协第十一届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副主席职务、撤销其自治区政协委员资格的决定。

此前,刘志勇已被罢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代表职务。

据《梧州日报》2016年1月14日报道,1月13日,梧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罢免刘志勇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广西人大网信息显示,来自广西人大梧州代表团的刘志勇出生于1955年10月1日,满族,籍贯黑龙江桦川,中共党员,毕业于广西大学机械系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大学学历。

刘志勇长期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内任职,曾任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自治区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党组书记,百色市委副书记、市长,自治区农垦工委书记、自治区农垦局局长等职务。2009年1月,刘志勇调任梧州委书记。2014年1月,时年59岁的刘志勇当选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其梧州市委书记一职随后由黄俊华接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主席陈际瓦表示,去年,广西政协首次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协商议题,从加强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有效衔接、推动政协民主监督与社会监督有机结合、引导和规范互联网监督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促进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完)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