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部分流浪者拒赴救助站 自称被关出入不自由(2)

2016-01-18 00:21:36   新华视点    参与评论()人

今年北京市西城区已救助268人次,但不愿意入站接受救助的情况依旧普遍。南宁也是如此,林源林介绍,2015年12月1日启动“寒冬送温暖”行动以来,南宁市救助站已救助千余人,愿意进站的不到500人。

“对于不愿进站接受救助的,为他们发放棉衣棉被和食物。”林源林说,南宁市已发动各街道办、社区和交警联合巡查,对不愿意进站的人员定期寻访,但“随着天气变冷,人员流动会更加频繁,救助管理会更困难”。

“救助对象进站需自愿,这里有吃有住,但不能继续乞讨拾荒,职业乞讨者是不愿进站的。”石太林表示。

根 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救助站只对流浪人员进行临时性社会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救助对象仅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 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这表示,救助站的救助不但有期限,某些流浪在外的人甚至无法得到救助。

去 年10月份,频繁出走流浪的罗保全被南宁市民间公益组织“大爱之家”救助,现住在为其提供的出租房内。该组织负责人冯可波介绍,“大爱之家”在南宁有8个 安置点,目前有60多个流浪人员长期居住,主要靠社会捐助维持运作,但这个公益机构尚未得到官方认可。记者采访发现,这样的民间组织能为流浪者长期提供住 所和食物,一定程度上缓解基层救助站的救助压力,但存在卫生状况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加强救助管理各方需更给力

如何让流浪群体获得更好的救助,考验着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智慧。专家认为,从救助制度设计上确保对流浪人员的救助才是治本之策,应从源头抓起并加强后期救助。

“我 国基层政府救助体系不完善,农村养老机构不健全,一些农村孤寡人员只好到城市流浪。”广西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罗国安认为,救助流浪人员应区别对待, 对于户籍信息明确且有劳动能力的流浪者,政府应发挥协调作用,以“投亲靠友”的形式进行救助;对于确实丧失劳动能力和收入来源者,我国城镇和农村都有相应 的保险制度,基层政府应加强对这类人员的安置,从源头上避免他们流落在城市。

目前,我国流浪人员救助主要靠各级民政部门。杨东振说,政府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志愿团队等开展街面服务,对于不愿接受政府救助者,由专业社工辅助救助。

罗国安说:“民间力量能有效拓宽救助渠道,在救助中应充当中转站和监督者的角色,将需要救助者转交给政府或专业救助机构,并监督基层救助站的后续救助工作,督促政府提高专业救助能力,这有利于整个社会救助体系的完善。”

石太林表示,河南的一些地市也有志愿者长期帮助流浪者,但相对于政府救助,这些民间组织力量很小,需长时间培养。

有关专家认为,民间公益不可避免会存在一些问题,如缺乏医疗救急机制、卫生状况不过关、社会捐助资金管理混乱等,政府仍应在救助工作中发挥“兜底作用”。

新华社记者赵刚、孙琪、林苗苗

责任编辑:刘德宾 SN222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