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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疾病吧仍存在承包现象 专家称忽视社会责任(2)

2016-01-14 03:42:26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这位工作人员称,他们也无法确认价格,需要向百度询价,“普通的建一个企业吧都要6万元,”这种贴吧流量较大,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同样也需要由他们把款项交给百度,并由百度出具三方合同,“他们盖章然后把合同寄出来。”

多位代理商均称,他们承揽下代理业务几乎并不赚钱,主要拿的是百度方面提供的返点。一百度认可的代理商称,代理商需要通过百度总部进行申请,百度方面会对网络公司的客户源进行考核,而他们主要负责承包贴吧的业务,“除了游戏行业,我其他行业都可以做。”

代理商远不止32家

“钢琴吧”原吧主告诉新京报记者,自己5年前开始精心打理的贴吧,自从空降吧主后强行植入广告,他们被迫和部分用户放弃贴吧,前往独立论坛继续进行网络社交,而出让贴吧的代理方疑似安徽的一家网络公司。

新京报记者发现,这家公司虽不是一级代理商,但也在对外承揽承包贴吧的业务。该公司工作人员称,他们同样可以通过贴吧合伙人的渠道签订合同,并缴纳运营方案等,把贴吧承包下来取得贴吧运营权,然后进行商业用途。

他表示,申请方需要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证件,在签订合同之前需要把这些材料提交给代理公司,经过两到三天的审核之后可签订合同,并会在贴吧内增添一些官方的功能,并能取得删帖等舆情管理权限。而这种贴吧大小以签到量和发帖数等活跃度指标为基准,竞争往往很激烈,血友病吧的曝光并不会影响到其他贴吧的承包。

他面对质疑声称,自己的公司已经得到百度官方认可。记者依据其指引登录该公司百度贴吧,发现右下角吧主一栏确实写有“TB运营团队”字样。

新京报记者 林斐然

■ 专家

百度贴吧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昨日下午,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邀请专家学者,召开百度血友病贴吧事件研讨会。不少专家认为,在转让贴吧事件上,百度其实已构成不正当经营,忽视了其社会责任。

“只要权利不履行义务”

从立先(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在转让贴吧的事件上,百度其实构成不正当经营,主要表现在注意义务和共同责任的缺失。

另外一点是其协议的有效性,我看了一下百度贴吧协议,其中很多条款是无效条款,百度只要权利不要义务。

朱巍(中国政法大学传播中心研究员、副教授):贴吧吧主和百度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从前的吧主都是网民,网民的行为和百度是没有关系的。

但现在出现了承包式、合作式的关系,我把吧主的权限卖给你了,那么你作为吧主实行行为时如果触犯到法律,百度就有责任关系了。

对于百度的合伙人制度,我一直是支持的。

但我觉得特别危险,除了疾病类,关于生命安全方面的领域,对烟酒类、食品类等等涉及公共利益的领域,绝不应该交给商业第三方,而应该交给权威性的第三方机构。

魏士廪(北京市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电子商务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百度目前发展的情况,作为一个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密切联系的平台,应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比如贴吧商业化,百度在往外转的时候,已经非常清楚地意识到这其中的严重后果,在这种情况下它依然这么做,它的法律责任可能就产生了。

其实大家并没有抨击百度贴吧商业化,而是要讨论如何商业化。我个人认为,百度在商业化的过程中,规则如何制定很重要。

“应靠竞争来解决垄断”

展江(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新闻与传播系教授):为什么出现这样的结果,根本性的问题是垄断。

郑海平(对外贸易大学法学院教师):百度占据了垄断地位,那么他相应的责任也应该大一些。

魏士廪:最终还是要靠竞争来解决。没有一个竞争对手对它的发展造成威胁,会导致它无所忌惮,和权力的滥用。

百度在商业化的过程中,需要公示,内部信息外部化。比如你这个贴吧吧主,是谁担任的,信息透明,让用户知晓,这个很重要。

同时,光靠企业的自治是不够的,还需要在政策上做进一步的规制。基于互联网平台产生的很多问题可能是法律跟不上的,所以光制度建设还不够,最终还是要靠竞争来解决。

新京报实习记者 卫诗婕 张维

责任编辑:张淳 SN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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