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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百度宣布疾病吧不卖后部分疾病吧仍有广告(3)

2016-01-13 03:33:24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军称,此类的贴吧不属于网络自治组织,一般组织、社团需要工商或者是行政部门登记在案,而这种临时性的贴吧团体不属此类。百度属于平台方,并不是内容提供商,严格讲贴吧吧主应该对贴吧本身的内容、性质、所有权、使用控制有一定掌控力。但希望此类商业平台发挥公益价值,才能对相应网友有黏性。

焦点3 贴吧医疗广告如何监管?

专家称监管不足;非商业名义发广告或涉嫌侵害公众知情权

北京律师张新年认为,目前有部分百度疾病吧的经营权疑似被承包出去,进行商业化运作,成了广告发布平台。相关部门在监管上存在明显不足。

张新年称,医疗广告发布,必须事前经卫生部门进行内容审查,涉及中医、中西医结合的,还需要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查,在发布过程中,工商部门也负责监管。如涉嫌发布虚假医疗广告,工商部门可根据需要会同卫生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作出认定。情节严重的,除了工商部门对其行政处罚,卫生行政部门还可以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于网络虚假广告信息,网信办也有监督管理权。

律师王甫认为,如果百度贴吧本身的定位就是一个大家表达意见,信息交流的平台,那么转让经营权是不妥的,不能以交流的名义做商业平台,那样的话就涉嫌在公众不知情的情况下,以非商业名义进行了广告行为,侵害了公众知情权。

采写/新京报记者 林斐然 涂重航 实习生 王丹 卫诗婕

责任编辑:张淳 SN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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