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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新规:身份证照片“嫌丑” 可申请更换

2016-01-09 02:47:51  北京青年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丑哭了”的身份证照片有救了

陕西省公安机关出新规 身份证照片不满意可申请换领

1月7日,陕西省公安机关颁布多项便民措施,其中一条举措是持证人对身份证照片不满意可申请换领。此措施的出台立即引发热议,“丑哭了”的身份证照片终于有救了。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全国多地派出所了解到,虽没有明文规定身份证嫌丑可以更换,但因身份证丢失或损毁等理由也可进行换领。

陕西身份证换领新规引热议

1月7日,陕西省政府召开发布会,公布陕西省公安机关18项便民措施,涉及户政、出入境、交通、边检等多个方面,但最受关注的一条是涉及身份证的。新措施规定持证人对身份证照片不满意,可以在派出所重新申请换领。除特殊情况外,已采集过指纹信息再次办证时可不再重复采集。

这一措施的出台在网上引起热议,“身份证照片嫌丑可换”成为微博的热门话题,到昨日晚间已有超90万的阅读量。“我的身份证简直丑哭了,终于可以换了。”网络上多有这样的感慨。而且这两年有一大批持有10年有效期身份证的80后要更换身份证,都希望新的身份证能好看些。

昨日,北青报记者致电西安市的派出所。有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没有收到相关通知,而也有派出所称可以换证,正常收费,原证也并不收回。

其他地区因丢失损毁可更换

陕西出台新规后,其他地区的群众也希望本地能够有相关政策。北青报记者咨询北京多个派出所。尽管有派出所明确拒绝,不可因为照片丑就要求换证,但其余派出所户籍管理办公室均表示可以更换新的身份证,只是换证不能以照片丑为由,而应是身份证丢失或损毁等理由。

崇文门派出所的户籍办公室表示,如果旧身份证可以正常读卡,更换的费用为20元,如果不能正常读卡则按照身份证丢失处理,费用为40元。

而关于原有证件如何处理,各个派出所说法不一。建国门户籍大厅称,旧证需在领取新证时收回,而其他派出所表示,新证取出后将对原证进行剪角处理。同时几家派出所都表示,在身份证照片拍摄之后可以查看是否满意,并且可以在不满意的情况下重新拍摄。

昨日,南京、沈阳也有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没有明文规定身份证照片丑可以更换,但因丢失和损毁等理由可进行换领,并且旧证不收回。

多地尝试提高证件拍照满意度

北青报记者查询发现,明确提出对身份证照片不满意可换领在全国尚属首次。但为了让身份证照片好看一点,全国多地也出台过相关规定,比较多的是拍照时不满意可要求重拍。

山东济南2014年出台新规,如果觉得相片不够满意,可以向工作人员提出要求,重新拍照。

2015年底,吉林省公安厅推出新举措,“对照片不满意的要照到群众满意为止”。去年10月份,在湖南株洲,两家派出所引进了自助式证件照摄影机,不仅可以自助拍照,而且可以对效果进行微调,不再让证件照惨不忍睹。

文/本报记者匡小颖 实习记者王天琪

(责任编辑:周晶晶 CN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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