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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基金集体请愿 要求改进熔断机制(2)

2016-01-08 03:16:07  京华时报    参与评论()人

>>政策亮点

1 三个月减持不得超过1%

为避免减持高峰,又兼顾中长期供求平衡,满足大股东持股适度合理流动的需求,减持新规提出新要求:即大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减持规定》重点就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这一特定途径减持股份作出细化要求,且受限范围不包括其通过二级市场购入的股份。董监高减持股份,完全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严格执行。

2 减持需提前15日披露

减持新规首次设置了大股东减持预披露制度。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根据各种股份转让方式对市场的影响,划分不同路径,引导有序减持。《减持规定》在针对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设置减持比例的同时,为其保留了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多种减持途径。

3 完善减持股份约束机制

减持新规还首次完善对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约束机制。主要表现在,首先,为切实强化大股东对公司、中小股东所负责任,减持新规从上市公司及大股东自身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两个角度设置限售条件。

此外,根据“权责一致”原则,减持新规从董监高自身违法违规飧◇的角度,规定了不得减持的若干飧形。

□业界声音

券商基金集体请愿要求改进熔断机制

针对熔断在本周的频繁亮相,记者获悉,昨天,已经有多家券商和基金以及专家集体请愿监管层改进熔断制度。

对此,国金策略首席分析师李立峰认为,熔断机制的出台,最大的问题在于忽视了流动性备付的风险,是加深市场下跌幅度的主要原因。新年开市以来第二次沪深300指数触及5%,加大了市场的下跌幅度。客观上讲,“熔断机制”的实施必然会对流动性的需求造成影响。

信诚基金股票投资副总监张光成表示,熔断机制本身很不合理,跌到5%,很容易因为机制的影响,恐慌加速下跌,致使A股熔断。A股本有涨停板限制,这其实就相当于一定程度的熔断。

□最新进展

证监会决定暂停熔断机制

沪深交易所和中金所昨天深夜公布消息,为维护市场平稳运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沪深证券交易所和中金所决定自2016年1月8日起暂停实施“指数熔断”机制。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引入指数熔断机制的主要目的是为市场提供“冷静期”,避免或减少大幅波动情况下的匆忙决策,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抑制程序化交易的助涨助跌效应;为应对技术或操作风险提供应急处置时间。虽然熔断机制不是市场大跌的主因,但从近两次实际熔断情况看,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而熔断机制又有一定“磁吸效应”,即在接近熔断阈值时部分投资者提前交易,导致股指加速触碰熔断阈值,起了助跌作用。权衡利弊,目前负面影响大于正面效应。因此,为维护市场稳定,证监会决定暂停熔断机制。

邓舸进一步表示,引入熔断机制是在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发生以后,应各有关方面的呼吁开始启动的,有关方案经过了审慎的论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熔断机制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在我国没有经验,市场适应也要有一个过程,需要逐步探索、积累经验、动态调整。

据了解,下一步,证监会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组织有关方面研究改进方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不断完善相关机制。

(责任编辑:梁新华 CN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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