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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破获特大盗墓案 追回文物百余件(1)

2016-01-07 05:27:24   京华时报    参与评论()人

工作人员向记者展示追回的文物“勾云形玉佩”(2015年4月10日摄)。 新华社发

工作人员向记者展示追回的文物“勾云形玉佩”(2015年4月10日摄)。 新华社发

原标题:盗墓者揽“风水人才”观山定位

近日,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1·26”特大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第一批案件作出一审判决。5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其余25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5至3年不等,并处罚金。无论是抓捕人数还是追缴文物数量,此案都创下新中国成立以来数量之最,堪称“涉文物第一大案”。

为盗墓“充电”自学红山文化

朝阳市位于辽宁西部,是一座历史文化名城,有着十分丰富的文化遗存,尤其是当地的红山文化将中华民族的文明史推前了1000多年,被称为“东方文明的新曙光”。位于朝阳市的牛河梁遗址是出土红山文化文物的核心区域,1988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目前正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丰富的文物资源让越来越多文物犯罪分子觊觎。

此次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冯某及其团伙就是主要针对红山文化遗址、古墓葬进行盗掘。自2013年7月开始,这个犯罪团伙在16个月内疯狂作案17次。

冯某说:“跟我一起干的都是打小一起长大的哥们儿,平时大家不在一起,每次都由我组织到一块儿,时间上也没有一定的规律。”冯某称其对红山文化特别感兴趣,平时会购买相关书籍或通过网络进行学习,所以对红山文物的价值有一定了解。

据办案民警介绍,冯某团伙选择盗掘地点的眼光很“毒”。在从冯某团伙处追缴回的109件文物中,国家一级文物就有19件。

挖的墓多为文保“不掌握的”

为了逃避打击,他们从不在保护区里面作案,都选择荒郊野外、人迹罕至的地方实施盗掘。“我们挖的墓基本都是还未被国家文物保护部门发现的红山古墓和遗址,由于保护区内有监控摄像,而且盗掘区内文物量刑很重,因此我们都选择保护区外进行盗掘。”冯某说。

在凌源市红山街道办事处牛河梁村上窑沟的山梁上,记者看到了大大小小十几处被盗掘的探坑,其中最大的一个坑直径约1.7米,深约1.5米。

朝阳市公安局文物保卫分局局长王红岩说,这个大坑就是冯某、姚某某等四人挖掘的,并在其中挖掘到一只红山时期的玉镯。这只玉镯晶莹剔透,外观完整,经鉴定属国家一级文物。在大坑周围,记者还看到了一些不易被人发现的直径30厘米至50厘米不等的浅坑。为逃避村民举报,冯某等人在盗掘后会对现场实施回填,这些浅坑就是回填土下沉出现的。

一收货人系市委讲师团原成员

冯某一般会把盗掘的文物拿到赤峰销赃。由于长期混迹于赤峰市的各个文玩市场,冯某认识了季某某、梁某某等买家。梁某某是冯某团伙的固定收货人,原系赤峰市委讲师团成员,在赤峰市文物圈比较知名,很多想收藏文物的人都会找他要货。

在冯某眼中,梁某某是一个“理想”买家:“他几乎不向我们询问来源,出手也很大方。”冯某交代,梁某某曾从他手中收走了一个鸡骨白方形玉璧并转卖给了梁的朋友刘某某,仅这一件文物就获利75000元。

记者发现,几乎每个盗墓团伙都有类似梁某某这样的人作为固定的销赃渠道。这些人是帮助盗掘文物团伙将文物变成真金白银的关键环节。据了解,梁某某目前已被警方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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