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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康最信任的人”曹永正倚赖周空手掘金8.7亿(3)

2016-01-04 04:51:19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王道富行动很快,为曹永正选定了长庆油田的王台区块。2006年4月,他交给曹永正一份长庆油田分公司关于王台区块申请合作开发的报告,让曹跑手续。

2006年10月,曹永正在新疆乌鲁木齐注册了年代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下简称新疆年代能源)。工商资料显示,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人股东为北京年代投资有限公司和四川年代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的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投资、开发、咨询,货运代理,煤炭开采技术等。新疆年代能源的实际控制人为曹永正,2012年1月,公司的法人代表由曹永正变更为曹永正之弟曹永平。

案件知情人介绍,与突击在香港成立的香港年代能源一样,曹永正的新疆年代能源是专门为与长庆油田合作突击成立的公司。

2006年11月,曹永正请周永康出面向蒋洁敏打招呼,周永康立即给蒋洁敏打电话,要求蒋对曹与长庆油田分公司合作的事给予支持,蒋洁敏表示尽快落实。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按中石油股份公司管理合作开发油气资源管理办法,合作开发油气田区块,必须符合探明储量和取得采矿权两个条件。蒋明知王台区块未探明储量,按规定不得合作开发,仍违反审批程序在转交的审批报告上签批了同意意见,并交给中石油股份公司副总裁胡某某及勘探与生产分公司具体落实。2007年2月,曹永正控制的新疆年代能源与长庆油田分公司签署了王台区块合作开发协议。

案件知情人告诉新京报记者,2007年5、6月间,曹永正又向王道富提出想将王台区块的面积扩大,“追求上进”的王道富表示同意,并再次违规为曹选定了未探明储量的王台扩边区块。很快,长庆油田分公司起草了一份申请对王台扩边区块进行合作开发的报告。同年10月下旬,曹永正、蒋洁敏等与周永康吃饭,曹永正对蒋提出想对王台区块进行扩边,请蒋支持,周在旁边听到后表态说应该支持一下,蒋闻言立即表示尽快落实。

之后,蒋洁敏再次违反规定,在曹永正转交的关于合作开发王台扩边区块的报告上签批了同意意见,2008年2月左右,曹永正代表新疆年代能源与长庆公司签订了王台扩边区块合作开发协议。

空手道捞“黑金”

一名能源界人士称,新疆年代能源只需要定期结算取钱。油田区块投资是长庆油田,干活的也是长庆油田工人,得利的却是曹永正及其年代公司。

新京报记者获悉,中石油体系区块的对外合作通常采取的是产品分成合同形式,由合作方负担勘探开发前期的投资,打出油之后再按照权益比例进行分配。

案件知情人透露,在长庆油田区块的合作中,中石油与合作方新疆年代能源的分成比例为12:88,即采出的原油按国际油价由中石油收购,合作方分得88%的收入。

据相关能源方面人士称,王台和王台扩边区块的两块油田产量高、稳产时间长,投资少,回收期短,在长庆油田产量最高的第三采油厂的账本上,曹永正的新疆年代能源公司吞噬着该合作区将近90%的产油收益。

占尽国家便宜的曹永正犹未知足,企图不投资空手获得巨额收益。因为一直拖欠投资款,2008年下半年,长庆油田提出暂停支付新疆年代能源的收益分成款,中止合作。

案件知情人告知,曹永正急忙找周永康,告黑状说长庆油田分公司领导调整后,新疆年代能源和长庆油田分公司在油田区块合作开发中产生了矛盾。周永康又给蒋洁敏打电话,说长庆油田分公司要收回合作区块,要求蒋予以过问,以确保曹与长庆油田的合作开发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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