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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费废止两年 青海一区政府仍发红头文件催缴

2015-12-29 02:03:06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绿化费废止两年 青海一区政府仍发红头文件催缴

新京报快讯(记者林斐然)日前,新京报披露青海省民和县违规收缴绿化费一事。记者发现,该行为在青海并非个例,白银市平川区也在近期下发红头文件,强制要求收取已被国家财政部叫停的绿化费。

28日下午,平川区林业局工作人员书面回应称,因道路绿化、村庄和庭院绿化及管护所需的资金没有项目资金支撑,还需要财政配套和统筹义务植树以资代劳费做这些工作,但其并未就是否停止此项收费作出回应。

政府发文要求上交百元绿化费

平川区一政府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微信公号ID:bjnews_xjb)记者,他们在12月24日收到通知,要求每人于26日前上交100元绿化费到党支部,“我们都知道部委叫停了这笔钱,硬性要收,反映了也没用”。

他还向新京报提供了由平川区政府于11月12日下发的《白银市平川区绿化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其中提及,当地各乡镇、街道、区直、区属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凡男性在18到60岁之间,女性在18到55岁之间,均应按规定缴纳100元绿化费,其中由区财政供养的人员由区绿化办委托财政部门代扣代缴,并与12月20日前完成结算。

办法还提及,绿化费收缴工作纳入区精神文明年度考核,逾期不缴者,取消申报文明单位资格;已申报成功的,将取消荣誉并予以通报。

记者查询显示,2013年6月,国家财政部和发改委曾发布《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要求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和免征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林业部门的绿化费项目正在此列。

林业部门回应称造林缺乏资金

针对征收绿化费一事,平川区林业局工作人员28日下午书面回应记者称,2010年,该区依据《甘肃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等文件,在征求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意见基础上,确定当地义务植树采取以资代劳,并制定《白银市平川城区绿化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该文件2014年到期,今年再次下发。

回应称,文件中所指的绿化费是指义务植树以资代劳费,即每个公民每年为国土绿化无报酬地完成3-5棵的植树、整地、抚育、管护等绿化任务需要的费用。同时,平川区十年九旱,造林必须配套灌溉工程才能成活,个人植树,技术跟不上,又不能配备灌溉设施,故要求缴纳以资代劳费,由专业的造林公司统一植树、配套灌溉工程并管护。近5年每年造林3万亩,共完成大环境绿化人工造林10936亩。

回应还称,根据“十三五”规划,2016年要完成12个贫困村的道路绿化49.2公里,对1177户的庭院全面绿化,完成村庄绿化600亩,“而道路绿化、村庄和庭院绿化及管护所需的资金没有项目资金支撑,还需要财政配套和统筹义务植树以资代劳费做这些工作。”

就是否知道国家财政要求停止收缴该费用一事,林业局工作人员称,具体的情况他并不了解。

28日下午,新京报(微信公号ID:bjnews_xjb)记者向平川区政府办和平川区委宣传部了解此事,截至发稿,尚未获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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