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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集团副总经理赵昆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被撤职

2015-08-05 09:57:37    中国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宝钢集团副总经理赵昆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被撤职

宝钢集团副总经理赵昆被撤职事件

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宝钢集团副总经理赵昆被撤职处分。

宝钢集团副总经理赵昆被撤职原因

宝钢官网8月3日发布消息,鉴于赵昆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经国务院国资委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赵昆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违纪费用;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决定给予赵昆撤职处分,撤销其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降低一个职务层次另行确定职务。

今年初,中央第十三巡视组对宝钢集团展开巡视。巡视开始后不久,宝钢集团副总经理崔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

巡视组在反馈巡视情况时指出,有干部群众反映,宝钢集团管党治党不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靠钢吃钢”,利益输送问题严重;部分项目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影响恶劣;选人用人违反纪律规定。

宝钢集团副总经理赵昆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被撤职

宝钢集团副总经理赵昆个人资料

赵昆,男,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宝钢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董事长。2001年3月任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10月任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1月任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2006年8月任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2010年4月起不再兼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2012年12月6日起任宝钢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责任编辑:赵逸 cn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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