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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萍乡警方:王林涉嫌非法持有枪支证据不足

2015-07-09 00:17:11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王林 资料图

王林 资料图

新京报快讯(记者杨锋) 两年前,“大师”王林身陷“非法行医”、“非法持有枪支”等“七宗罪”。2013年8月1日,芦溪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王林涉嫌非法持有枪支案。今晚,新京报记者从萍乡市公安局获悉,王林涉嫌非法持有枪支案件证据不足。

王林关门弟子邹勇透露,王林家中私藏枪支,曾外出打野鸬鹚。据称,王林持有的是一支5连发来福枪。2008年,王林携枪到宜丰县一个水库打野鸬鹚;2011年,曾有人目击王林在芦溪“王府”后院,持枪打鸟。

2013年8月1日,芦溪县公安局下达立案告知书称,该局认为“王林非法持有枪支案”符合立案条件,决定立案侦查。此后两年间,新京报记者曾多次致电芦溪县公安局和萍乡市公安局追问进展,但对方始终称“在调查中”。

今晚8时许,萍乡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通报称,2013年7月30日,萍乡市民邹某向芦溪县公安局举报称:王林持有一支五连发来福枪。为此,芦溪县公安局依法受理、送达《受案回执》并于同年8月1日立案侦查。

2013年8月1日、8月6日,办案民警对王林位于芦溪县、宜丰县的两处住宅分别依法实施搜查,未发现涉案枪支。2014年4月9日,在获悉王林自香港回到深圳后,办案民警赶赴深圳,依法将王林传唤至深圳市公安局接受讯问。同年6月29日、7月19日,办案民警又先后两次依法传唤王林到芦溪县公安局接受讯问。

通报称,2013年8月至2015年5月,芦溪警方先后寻找并询问了王林多个地点的社会关系人、邻居等二十余人,均未获得有价值的涉案线索。目前,王林涉嫌非法持有枪支案件证据不足。

(原标题:萍乡警方:王林涉嫌非法持有枪支证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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