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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树斌案将举行复查听证会 此举在司法中鲜见(1)

2015-04-25 03:56:19  京华时报    参与评论()人
二审第三次开庭时,王书金坚称自己才是“玉米地强奸杀人案”真凶。但河北高院驳回了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央视截屏

  二审第三次开庭时,王书金坚称自己才是“玉米地强奸杀人案”真凶。但河北高院驳回了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央视截屏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4日发布公告称,将于28日举行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案复查工作听证会,听取申诉人及其代理律师、原办案单位代表意见。听证会成员包括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在刑事案件复查工作中采用听证会形式,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并不多见。

24日16时,山东高院官方微博“山东高法”发布公告: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复查进展情况,参照有关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就该案于28日13时30分召开听证会,听取申诉人及其代理律师、原办案单位代表意见。因案件涉及当事人隐私,依法不接受旁听。

昨天下午,聂树斌案的代理律师李树亭和陈光武称,已分别接到山东高院的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此外,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也接到通知,她将以申诉人身份参加听证会。

陈光武告诉京华时报记者,听证会是他在今年3月底向山东高院提的建议。“我们希望搭建一个平台,让诉讼双方能对案件给出自己的意见,有利于法院作出判断。”4月20日上午9时,山东高院聂案复查合议庭审判长朱云三、承办人孟建约见了聂树斌案的代理律师陈光武、李树亭,确认会开听证会,但没给出具体时间。山东高院还提供了一册2005年河北省检察院对聂树斌案复查的卷宗,该卷并不包含在3月17日提供阅卷的17册卷宗内。当天阅卷后,两名律师复制了该卷宗。

陈光武分析,听证会上将由申诉人张焕枝、两名代理律师和原办案单位的检察官陈述意见和理由,还可以进行举证质证。但因为不是开庭,所以不会有辩论环节。陈光武介绍,其他省市虽然有过申诉案听证会的先例,但以民事案件居多,刑事案件较少,并且都不是强奸杀人案。这次听证人员之多、范围之广、听证公开透明的程度超过以往。

  焦点1 为何案件复查要开听证会?

  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在刑事案件复查工作中采用听证会形式,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并不多见。

聂树斌案复查合议庭审判长朱云三表示,虽然我国法律并没有对案件复查如何进行作出具体规定,但山东省高院对该案的复查定下了两个原则,一是复查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二是要让社会公众、申诉人以及代理律师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从这些原则来考虑,我们认为举行听证会是比较合适的复查方式之一。”朱云三表示,公众对案件复查工作了解不多,难免产生猜疑。举行听证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同时又保证案件当事人的隐私不受侵犯。

“这次听证会,将是合议庭法官在阅卷之外听取申诉人代理律师和原办案单位代表意见的一个重要环节。”朱云三同时认为,聂树斌案作为社会高度关注的疑案,在复查工作中采取听证形式,具有一定的探索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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