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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中国如何进行国际反腐(1)

2014-11-17 02:48:02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揭秘中国如何进行国际反腐

外逃国家:南非等山西官员孔彬和朱玉杰出逃时携带900多万,逃亡10年自首归案。疑犯自述称,飘荡2年后,在南非办了工作居留,花费100多万美元买了别墅,却遭一伙持枪歹徒闯入抢劫

外逃国家:美国2004年,中国警方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对被美国警方押送回国的犯罪嫌疑人、原中国银行广东省开平支行行长余振东执行逮捕。 新华社发

外逃国家:哥伦比亚2014年9月,涉嫌合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吴某某从哥伦比亚被顺利押解回杭州萧山国际机场。

    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第九次峰会在澳大利亚布里斯班落幕。据俄罗斯媒体报道,峰会通过了一份联合公报,二十国集团领导人通过了一份关于2015至2016年的反腐行动计划。文件指出,“我们批准2015至2016年的G20反腐行动计划,这将有助于经济增长和提高稳定性”。公报指出,反腐行动将旨在加强相应机构的合作,包括扩大相互间的司法支持、搜寻和返回腐败所得收入,以及严防出现腐败官员的“安全避难所”。G20一直将反腐作为重点推动,中国通过什么机制进行国际反腐?

    反腐工作组G20“联合”反腐

    在13日,外交部举行的G20中外媒体吹风会上,外交部国际经济司司长张军表示,中方希望G20继续推动各国加强反腐败合作,构建追赃、追逃和反腐败的国际合作网络,避免G20成为腐败官员的“避罪天堂”。

    张军介绍,过去几年来,G20一直将反腐作为重点推动,并专门成立了G20反腐败工作组。G20十九个成员国之中,有十八个国家都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成员。当前形势下,反腐败最重要的方向就是建立世界范围内的反腐败网络,特别是建立资产返回合作、追赃追逃、拒绝腐败分子入境等。张军表示,希望20国集团峰会能继续推动在世界范围内建立反腐败网络,“让腐败行为无处可存,让腐败分子无处可藏”。

    加入多个国际反腐合作条约

    在G20集团的大力推动下,包括中国在内的绝大多数G20集团成员已陆续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于2003年通过,2005年生效,截至2009年7月6日,已有140个国家签署。

    该《公约》是联合国历史上第一个用于指导国际反腐败合作的法律文件,G20集团成员的广泛参与,为国际社会预防犯罪、追缴腐败资产、提高反腐成效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李拓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2005年,中国就加入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积极参与反腐败国际合作机制,并与有关国际组织和国家建立起执法合作、司法协助、人员遣返、涉案资金返还等机制,国(境)外缉捕追逃、防逃、涉案资产返还等工作也都取得了很大进展。

关键词:追逃 抢劫 逃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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