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商务部公告2018年第42号关于原产于印度的进口间苯氧基苯甲醛反倾销调查最终裁定的公告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18年第42号
【发布日期】2018年5月3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17年6月8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17年第29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间苯氧基苯甲醛(以下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
调查机关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倾销幅度、被调查产品是否对国内间苯氧基苯甲醛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和《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2018年2月7日,调查机关发布2018年第8号公告,初步认定原产于印度的进口间苯氧基苯甲醛存在倾销,国内间苯氧基苯甲醛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初步裁定后,调查机关对倾销和倾销幅度、损害和损害程度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继续调查。现本案调查结束,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调查机关作出最终裁定(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最终裁定
调查机关最终裁定,在本案调查期内,原产于印度的进口间苯氧基苯甲醛存在倾销,国内间苯氧基苯甲醛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征收反倾销税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征收反倾销税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18年6月8日起,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间苯氧基苯甲醛征收反倾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