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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能不能抢微信群红包?心里要有条“红线”

2018-05-29 09:09:00    检察日报  参与评论()人

收微信红包,心里要有条“红线”

不随便收红包是在保护自己

如今,微信收发红包已成为大众娱乐、增进友谊和加深情感的一个重要社交手段。但作为党员干部,有些红包不是你想抢就能抢,你想发就能发的。

浙江省天台县一村委会主任自荐候选人戴某,以总金额100元在微信群中发放60个红包,为自己竞选村委会主任拉票,结果事后被处罚。这一案例告诉我们,红包数额的大小真的不重要,重要的是发红包的动机。案例中红包涉及的金额很小,但性质却非常严重。2017年,浙江省适时出台了干部微信“十条戒律”,其中有一条就是“党员干部不得违规收发微信红包”。

收红包的人往往不知道发红包人的真实动机和心情,待收下红包后有可能追悔莫及。古人有云“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作为党员干部,还是应主动规避这些不必要的麻烦、少去或不去点收微信红包,以更好地保护自己。

(武建君浙江省丽水市检察院)

收红包前多打几个问号

微信红包到底能不能收?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慎重起见,不妨多打几个问号——这是哪里发的红包?是谁发出的红包?为何要发红包?也就是说,收红包时,心里要有条“红线”。

近年来,多地出台新规,对党员干部发放或领取红包划出了“红线”。比如有些地方的组织部门就出台规定,严禁机关党员干部利用微信接受或赠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微信红包或电子礼券。

这样的“红线”对利用微信红包搞腐败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但笔者以为,“红线”还应该定得更具体更明确些,比如明确什么样的红包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哪些领取红包的行为才算违反规定。规定明确、具体了,才能提升实效,才能让每位党员干部不触“红线”、杜绝腐败。

关键词:微信群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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