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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完善居民用气价格机制

2018-05-25 16:46:35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国家发改委完善居民用气价格机制

央广网北京5月25日消息(记者吕红桥刘柏煊)国家发改委今天(25日)发布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改革方案,将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水平按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水平安排,实现两类用户用气价格机制和价格水平衔接。

这次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是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建立反映供求变化的弹性价格机制。具体来看,将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价格水平按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水平安排。供需双方可以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实现与非居民用气价格机制衔接。方案实施时,门站价格暂不上浮,自2019年6月10日起允许上浮。目前居民与非居民用气门站价差较大,这次最大调整幅度原则上不超过每立方米0.35元,剩余价差一年后适时理顺。门站价格理顺后,门站环节不再区分居民和非居民用气价格。

另外,推行季节性差价政策,鼓励市场化交易。消费旺季可在基准门站价格基础上适当上浮,消费淡季适当下浮,引导用户旺季少用气、淡季多用气,促进削峰填谷。同时,鼓励企业通过上海、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等平台进行公开透明交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发现真实市场价格。

方案中还明确,对低收入群体等给予适当补贴。居民用气价格理顺后,对城乡低收入群体和北方地区农村“煤改气”家庭等给予适当补贴。补贴工作由地方政府承担主体责任,中央财政利用大气污染防治等现有资金渠道加大支持力度。

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理顺后,终端销售价格由各地综合考虑居民承受能力、燃气企业经营状况和当地财政状况等因素,自主决策具体调整幅度、调整时间等,调价前须按规定履行价格听证等相关程序。如果2018年需要调整销售价格的,原则上要在8月底前完成调整工作。

目前,居民用气量占全国天然气消费总量的15%左右,虽然占比不高,但涉及众多家庭。这次天然气价格改革,会对老百姓用气有什么影响?另外,改革的原因和意义何在?对此,央广经济之声专访了多位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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