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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部通报三维事件:对县环保局副局长采取留置(3)

环境部通报三维事件:对县环保局副局长采取留置(3)
2018-05-13 17:13:38 环境保护部网站

(二)对双流区水务局党组成员李国志,环保局机关党委书记刘庆峰等2人实施诫勉。

(三)对双流区政法委书记李杨俊、宣传部长李建、组织部长王毅、副区长兼公安分局局长肖健、副区长刘伟等8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四、温岭市城东街道非法掩埋垃圾案件

调查发现,中央环保督察进驻期间,督察组两次交办温岭市城东街道鸡鸣寺廊沿河大量堆放垃圾且臭气扰民问题,但整改过程偷工减料,约5000立方米生活垃圾被就地掩埋,进一步造成环境污染。调查认为,温岭市城市新区管委会,城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局等单位对督察组交办问题整改情况把关不严,对企业垃圾清运过程协调监管不力。经温岭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一)给予城市新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主任林国华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管委会党工委委员、副主任陆夫友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二)给予城东街道党工委书记邵俊武党内警告处分,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夏明华政务记过处分,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常务副主任梁敏勇政务记大过处分,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林国初政务记过处分。

(三)对城市新区管委会城市管理科科长童波等4人分别给予撤职处分、辞退处理或诫勉。

另外,对涉嫌犯罪的宏顺运输有限公司法人张玲华和主要责任人张灵仁依法实施刑事拘留。

五、盐城辉丰公司违法填埋危险废物案件

针对辉丰公司违法填埋危险废物问题,生态环境部于2018年3月组织专项督察,发现该公司非法转移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十分突出,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监管流于形式。生态环境部4月20日对外公开督察情况,4月23日将问题案卷移交江苏省委、省政府。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明确要求依法查处,严肃问责。省纪委、监察委迅速组成调查组,深入现场调查核实,问责工作正在进行。

六、广州、东莞两市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案件

根据群众举报,生态环境部在先期蹲守暗查基础上,于2018年4月组织专项督察,发现广州、东莞两市非法转移倾倒污泥等固体废物问题突出,相关企业环境违法问题普遍,并于5月11日对广州、东莞两市政府进行约谈,移交问题案卷。广东省及两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排查整改,严厉打击环境犯罪,并全面启动问责调查工作。目前已对部分责任人实施问责,其他责任人问责工作正在开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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