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截图
近日,河北邢台一开黑色奥迪车的男子火了。在警方执法记录仪拍摄的画面中,该男子因禁行日违规驾车被拦下,面对交警执法,男子承认自己“错了”,却先自称“我市政府办公室的,我就是管交警的,我着急到派出所办事”,后又质问交警“你有执法资格吗”,一副拒不配合的架势。
针对此事,邢台市交警支队称,邢台在主城区实行每日限行两个尾号,4月17日限行的尾号为5和0,黑色奥迪车因违反限行规定被交警现场查处,已当场依法对该车辆作出相应处罚。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也表态:已按程序对该市政府办公室科级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看起来,此事得到了合理妥善的解决。但要反思的是,现实中,这样的事件并非个案。上个月,河北唐山公安交警支队民警和辅警在处置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被涉案人员的亲属、时任唐山市地税局海港开发区地税分局副局长赵某某的妻子掌掴与辱骂,引发广泛关注。
类似交警正常执法、公职人员不配合乃至暴力阻挠,究其根源,都离不开“特权”二字,是手握公权力的人员及其家属的特权思维在作祟。这些人意识不到,交警执法,代表的是国家法律法规的权威,维护的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便是公职人员、公务车,只要是公共交通参与者的一分子,就要接受交警部门的监管,这是任何人都不能逾越的底线。而真正的特权,只能是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特事特办,如涉及人命的紧急道路救援等,而不应是“我有急事”的借口,更不是用公权力换取个人利益的筹码。
特权思维的存在,根源在于对公权力的约束还不够,公职人员自身法律意识不强。对于此,除了加强普法教育,让公职人员以法治思维抵制特权思维外,对其违法成本也不妨形成更细致的规范。
原标题:两男子高速违停路边“采花” 交警出手了……眼下正是槐花季,高速公路旁的槐花盛开,吸引不少人采摘,甚至一些驾车路过的司机也违停采花,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
近日,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京山市“4.30”驾车撞人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唐某(男,28岁,京山市新市镇人)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原标题:司机高速插队被拦停 求情不行突然发飙骂交警5月14日上午,广东珠海金湾交警在珠海大道江珠高速路口开展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绿色出租车在从西往东方向的应急车道一路狂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