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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政策堪比个税起征点提高 工资超5000元的人笑了

2018-04-13 21:20:47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堪比个税起征点提高的政策来了!工资超5000元的人笑了)

酝酿十余年,一个堪比个税起征点提高的政策来了!

财政部网站4月12日显示,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发布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所谓个人所得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是指政府对个人收入中用于购买商业补充养老保险金的部分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其应缴的个人所得税延迟至领取保险金时缴纳。税延型养老保险究竟有哪些好处,谁是真正的受益者呢?


每月最多可税前抵扣1000元

《通知》规定,取得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其缴纳的保费准予在申报扣除当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限额据实扣除,扣除限额按照当月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办法确定。

这意味着,月收入大于等于16667元的职工,每月最多可税前抵扣1000元。简单理解,就相当于个税起征点从当前的3500元调整至4500元;月收入在16667元以下,可税前抵扣月收入*6%。

 ▲图片来源:摄图网(图文无关)


▲图片来源:摄图网(图文无关)

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以一个上海市职工月收入2万元为例,由于高于16667元的界限,最多可税前抵扣1000元。为了计算简便,假设每月都是1000元总共免税20年,对应合计免税收入为1000*12*20=24万元。若不免税,则这24万需要缴纳6万元个人所得税(*25%),剩余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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