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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邦原董事长吴小晖知罪悔罪 案件将择期宣判

2018-03-28 21:45:35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安邦原董事长吴小晖案将择期宣判

(原标题:安邦原董事长吴小晖知罪悔罪案件将择期宣判

新华社上海3月28日电 3月28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邦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吴小晖犯集资诈骗罪、职务侵占罪一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吴小晖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吴小晖犯有集资诈骗罪。公诉人指出,2011年,被告人隐瞒股权实控关系,实际控制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邦财险)、安邦集团后,以安邦财险为融资平台,指令该公司开发投资型保险产品并主导产品设计,授意制作虚假财务报表等申报材料,骗取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销售批复,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2011年7月,吴小晖无视监管规定,强行分派超大规模销售指标,并以超募资金两次增资安邦集团及安邦财险,虚构偿付能力,制造、披露虚假信息,持续向社会公众进行虚假宣传,非法募集资金规模急剧扩大。截至2017年1月5日,累计向1056万余人次销售投资型保险产品,超出批复规模募集资金7238.67亿元,并将部分超募资金转至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产业公司,用于对外投资、归还债务、个人挥霍等。至案发,实际骗取资金652.48亿元。检察机关同时还指控被告人犯有职务侵占罪。公诉人指出,2007年1月、6月,吴小晖利用担任安邦财险副董事长,全面负责该公司经营管理的职务便利,指使他人采用划款不记账的方式,将保费资金100亿元先后划入其实际控制的多家产业公司,后将绝大部分资金作为自有资金增资安邦财险,或者用于支付其实际控制的产业公司欠款、利息等。据此,检察机关提请以集资诈骗罪、职务侵占罪追究吴小晖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证明吴小晖犯罪事实的相关证据,吴小晖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法庭调查结束后,吴小晖进行了最后陈述,表示知罪悔罪、深刻反省,希望法庭从轻处理。

上海市人大代表、新闻记者、社会各界群众及被告人吴小晖的部分家属等五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刘敏丹 CN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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