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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豪才逝世 曾是中国大法官中唯一的民主党派人士

2018-02-13 05:19:36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北大法律系计划开设东南亚国家法律课程。罗豪才在新加坡曾学过印尼语,于是在1960年被学校留校任法律系助教。从助教、讲师、教授、副系主任到副校长一路走来,潜心学术,出版了一系列颇具权威的法学教材和专著。直到如今,罗豪才还没有放下他的教学和学术研究,始终保持着学者的姿态和“教书匠”的职业习惯。

1995年6月,罗豪才出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分管行政审判工作。他是当时中国大法官中唯一的民主党派人士。

晚年开始对人权理论实践进行探索

2005年12月8日,北京大学法学院“软法研究中心”正式成立。罗豪才以北大法学院教授身份出任中心名誉主任。作为全国第一个专门研究软法的学术机构,在罗豪才的带领下,软法中心做了大量工作,软法主题开始成为我国法学研究的一个热点。

罗豪才提出要引介国家法学领域的“软法”理论,在国内法学领域进一步将公共治理、协商民主等话题与软法建设结合。罗豪才曾说,“党内法规、规范性文件、章程等虽然不借助国家强制力,但都从属于宪法,体现了公共意志,有自己的实施机制,在实践中长期有效运作,具有法的规范性,于是我们尝试着将其纳入法的范畴来理解、来思考。”罗豪才说。

罗豪才晚年还对人权理论和实践进行探索,2007年他当选中国人权研究会第一届会长。他提出要加强中国在人权方面的教育,还积极参加人权立法工作。

罗豪才的学生、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岿回忆:“罗老师作为学者、作为北大法律学系副主任和北大副校长、作为最高法院副院长、作为中国致公党中央主席、作为全国政协副主席、作为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在其每一个生命阶段,都有其对中国法学理论、中国大学教育、中国法治事业不可磨灭的重大贡献。”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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