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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受贿246万被判6年半 曾连续5次提交反腐提案

2018-02-01 07:36:34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为和施耀忠处好关系,并在勘察项目发包、工程款支付等方面得到施耀忠的关照和支持,我于2000年至2013年先后33次共送给施耀忠151万元。”崔某供称。

同是2000年至2014年期间,于某以江西地质工程勘察院海南分院、海口辰邦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海南赣龙岩土工程勘察院等单位的名义,在省公路设计院承揽勘察分包项目。

为和施耀忠处好关系,并在勘察项目发包、工程款支付等方面得到施耀忠的关照和支持,于某于2000年至2014年先后33次在施耀忠的办公室、海口市滨海大道香江德福酒店、海秀路京豪酒家、金垦路康年皇冠酒店等地共送给施耀忠63万元。

2002年4月,海南省公路设计院的职工集资楼、办公楼项目招投标。为承揽该项目,钟某找施耀忠帮忙,施耀忠将其介绍给分管副院长王某,并让王某对其给予关照。2002年9月,经评标,钟某挂靠海南省第二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中标。同年10月25日,省公路设计院与海南省第二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签订施工合同。事后,钟某先后三次分别送给施耀忠10万元,共计30万元。

2005年至2012年,海南地质综合勘察设计院测绘分院院长张某在省公路设计院承揽勘察分包项目。2012年春节前的一天,张某在施耀忠的办公室送给其两万元。

贪污公款修房修车买空调

2013年6月5日、12月2日,施耀忠先后两次授意司机王某将妻子林某名下的一辆丰田威驰小轿车拿到定点维修厂维修,花费共计1.2165万元,后由省公路设计院财务部门与定点修理厂结算。2015年省纪委调查后,施耀忠将1.2165万元退还到其单位基本账户。

2013年6月,施耀忠交代海南省公路设计院水电工陈某维修其位于海口市大同路私人住房的水龙头。陈某以房子陈旧为由,建议施妻林某将室内墙壁刷新,林某便委托陈某联系工人维修房屋,陈某垫付0.3万元给装修工人。此后,陈某将该0.3万元费用在省公路设计院报销。2015年省纪委调查后,施耀忠将0.3万元退还到其单位基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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