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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官员执行违法“会议纪要”首次被判滥用职权罪

河南2官员执行违法“会议纪要”首次被判滥用职权罪
2017-12-04 17:42:36 法制晚报

(原标题:明知“会议纪要”违法仍执行 官员首次被判滥用职权)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张恩杰)为让开发商同意停建被老百姓投诉的车库,河南省永城市政法委书记张某委托永城市副市长和永城市住建局局长召开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以维稳为由,允许开发商给俩小区增高楼层。

开发商拿着“会议纪要”找永城市城乡规划服务中心主任夏明旭,要求给新增楼层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夏明旭和该中心时任用地规划股股长刘予永在明知“会议纪要”违法的情况下,仍然按照上级领导要求办了证。

看法新闻记者独家获悉,周口市中级法院以认定夏明旭、刘予永构成滥用职权罪,但免予刑事处罚。夏明旭不服,称自己是执行职务没有滥用职权的故意,但法院认为,其作为规划单位主要领导明知“会议纪要”违法但仍去执行,应属滥用职权。

违法的“会议纪要”,在国内屡屡出现。执行违法“会议纪要”的官员被追究刑事责任,国内尚属首例。

为协调开发商停建车库政府出“会议纪要”允许增楼层

法院认定,2012年11月2日,受永城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某委托,永城市市政府副市长骆某和永城市政府党组成员、市住建局局长梁某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永阳花苑地下车库有关信访问题,永城市政府办、维稳办、信访局、城乡规划服务中心、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上,形成了“关于解决永阳花苑地下车库信访问题的会议纪要”,并于2013年3月16日以该市城市建设领导小组文件(永城建领〔2013〕4号)的形式印发。

“会议纪要”载明:近期,永阳花苑小区部分业主信访反映永城市永阳置业有限公司违法建设永阳花苑小区地下车库影响美观,要求停止建设,经调查,群众反映的地下车库已被市规划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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