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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细节首披露 习近平审定方案

2017-11-05 18:54:45  新华社    参与评论()人

(二)试点地区党委负主责、纪委负专责,充分发挥“施工队”作用。试点地区承担着为监察体制改革探路的重要使命,必须把该担的责任担起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试点地区党委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党委书记站到改革第一线,当好“施工队长”,严格执行党中央确定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实施步骤,统筹协调有关部门依职履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走样、不跑偏。试点地区纪委切实负起专责,精心筹划,抓好改革试点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聚焦纪法衔接、依法留置、指定管辖等重点难点问题,先行先试、大胆实践,积极探索监察体制改革的具体路径。

(三)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在前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涉及机构调整、职能划转、人员转隶,只有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先行,才能最大程度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合力。试点地区坚持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统一思想,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提高政治水平、强化政治担当。高度重视转隶过程中干部队伍的稳定,摸清思想状况,强化“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的意识,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严明纪律要求,在试点期间决不允许违反组织原则擅自行事,决不允许违反保密纪律随意扩散改革内容,决不允许传播小道消息混淆视听,使干部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

(四)坚持内涵发展、不搞外延扩张,做到精简高效。改革的本质是实施组织和制度创新,必须立足内涵发展,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实现改革效益的最大化。在改革后监督范围更广、任务更重的情况下,试点地区纪委、监委机关全面整合机构职能和人员,内设机构数、派驻机构数、人员编制数“三不增”。将工作力量向主业聚焦,监督执纪一线部门进一步得到了加强,转隶人员和现有人员实现优势互补,达到“1+1>2”的效果。有效利用现有资源,充分使用原“两规”场所和公安机关看守所,不新建留置场所。查明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监察委员会调查取得的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改变了以往多头调查、重复劳动的局面,提高了审查调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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