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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电商法草案二审四大热点:网购买假怎么办?

2017-10-31 20:32:18  新华社    参与评论()人

草案二审稿: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销量、信用高低等多种方式向消费者显示搜索结果;对于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专家观点:“竞价排名实际就是广告,如不标明,将误导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评价。”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秘书长吴沈括表示,明确竞价排名的广告属性,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并通过对电商经营者必要的限制来避免可能出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吴沈括说,要落实这一点,需要通过广泛的立法宣传提高电商经营者对这一义务的认识,也要有具体措施来确保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处。

焦点三:如何解决消费者维权举证难?电商经营者要有效配合

新闻背景:投诉电话打不通,有效证据难寻,不少网购消费者都感受过维权难的艰难。电商法草案二审稿进一步完善了电商争议处理解决规范。

草案二审稿: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诉、举报机制,公开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投诉、举报。在电子商务争议处理中,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原始合同和交易记录。

专家观点:“网购纠纷消费者维权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举证难。草案二审稿的规定,为消费者依法获取证据提供了依据和支持。”曹磊说。

在薛军看来,消费者权益保护是系统性问题,需要各法律间相互配合,形成立体保护系统。建立网购举证追索体系,形成失信黑名单,将有助于让违法违规者无处藏身。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邓佩则建议,引入第三方律师进驻平台调解机制,提高纠纷解决效率。

焦点四:大平台欺店怎么办?不得滥用市场地位侵犯中小经营者自由与权利

新闻背景:参加了本平台的促销活动,就不能参加其他平台的促销?入驻电商平台要不停地交各种费用?此次草案修改,不仅保护消费者权益,也体现了对平台内电商经营者权益的保护。

草案二审稿: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交易、交易价格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

专家观点:“这与立法打击‘店大欺客’的内在逻辑是一致的,是本次草案修改的一大亮点。”北京邮电大学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崔聪聪表示,草案通过明确平台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地位来侵犯平台内中小经营者的经营自由与合法权利,为打击“平台大了欺店”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这一修改通过规范经营者的行为,构建公平的竞争秩序,有助于最终实现保护权益、规范秩序和促进发展的立法目标。”崔聪聪说。(完)

(责任编辑:李皓 CN002)
关键词:电商网购假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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