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1日),拟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列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的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荣顺就草案向大会进行说明,国歌法通过并颁布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依照法定程序分别征询了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意见。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荣顺:他们均认为,将国歌法列入两部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符合两部基本法的规定,是适当的。香港、澳门社会普遍认同这部全国性法律属于两部基本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法律,需要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