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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力金融因虚报利润被罚60万 涉事高管集体离职

2017-09-23 01:15:31    澎湃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新力金融因虚报利润及信披违规被罚60万:涉事高管集体离职)

虚报收入和利润,信披违规,新力金融(600318)及一众相关责任人被证监会顶格罚款共计216万元。

9月22日下午,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在例行发布会上通报,近日,证监会对一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行政处罚。

据证监会披露,本案中,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力金融)2015年年报中存在虚增收入和利润;在2015年、2016年年报中,未按规定披露相关关联交易和其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情况;2015年度重大资产报告书披露的相关内容不准确。新力金融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63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193条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责令新力金融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11名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

对于新力金融的调查,始于2017年3月30日。据公司公告信息显示,安徽证监局在当日向新力金融发出《调查通知书》:“因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五个月后的3月31日,公司收到了安徽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其中披露了新力金融的四方面违法事实。

第一宗罪,是新力金融在2015年年报中虚增收入和利润。

据证监会披露,新力金融2015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3552.33万元,占2015年度营业收入的2.59%,虚增利润6574.83万元,占2015年度利润总额的23.66%。

新力金融的年报财务数据显示,该公司在201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下降明显,同比降幅达到12.85%,但在当年年报中,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3.36亿元,在下半年扭亏为盈,年度营收同比增长9.33%。不过,根据证监会披露的信息,这13.36亿元中,有3552.33万元属于虚报。

更明显的变化是,从2016年开始,新力金融的业绩下滑得越来越快,2016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2.94%,至2017年6月底降幅更是达到25.86%,2017年上半年营收总额仅有3.14亿元。

第二宗罪,是新力金融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

经查实,在2015年、2016年期间,新力金融的控股股东安徽新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向第三方王炜、安徽省众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巢湖市兴达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联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徽新华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提供资金,购买新力金融的控股子公司德润租赁等4家公司的相关债权后,再由新力投资全资子公司安徽德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安徽德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原价或略高于原价的价格购回(除转让给新华阳光的债权尚未购回),相关债权转让交易金额合计8.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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