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29亿!这个厅官给国家造成的损失 超过了周永康

2017-08-26 21:04:35  东方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他给国家造成的损失,或将超过周永康

撰文|孟亚旭

编辑|邹春霞

内蒙古一个厅官,被控给国家造成损失高达29亿!这个数额,超过了“造成经济损失14.86亿余元”的周永康。

这个人,就是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包生荣。24日,兴安盟中院对包生荣滥用职权、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注意到,庭上,还有自治区高院、自治区检察院相关领导参加旁听。

29亿元!

包生荣,1960年3月出生,一直在鄂尔多斯从政,曾任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局长,在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上落马。

检察机关认为,他涉嫌三罪:滥用职权、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其中,受贿共计1600余万元。有超过1200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此外,他还滥用职权为国家造成重大损失29亿余元。

白衬衫者为包生荣

妻子同时被移送审查起诉

包生荣落马的消息,是检察院率先公布的。

2016年4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对包生荣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5月6日,被逮捕。11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值得一提的是,被移送审查起诉时,包生荣涉嫌的罪名由2个增加为3个,多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他的妻子张虹,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同时被移送审查起诉。

包生荣是如何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29亿余,还有待进一步披露。不过,今年4月11日,包生荣被提起公诉时,起诉书中提到,他违规履职,低价转让国有资产,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滥用职权的9个老虎

滥用职权罪,刑法第397条有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