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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市委原书记被公诉 步两位“前任”书记后尘(3)

2017-08-13 02:29:43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从主政一方贪到落马当天

具体看看娄底市检察院的指控,检方指控:

1998年至2016年间,李亿龙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伙同他人骗取、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

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被告人李亿龙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应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又去看了李亿龙的简历,1998年,是他主政地方的开始,那年,他42岁。在此之前,他先后在长沙市政府法制局、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工作,以长沙市政府副秘书长的身份任长沙市芙蓉区代区长,是他独当一面的开始。从芙蓉区区长、区委书记,再到浏阳市委书记,怀化市长、市委书记,衡阳市委书记,他主政的区域也越来越大,越来越重要。

但被组织重用的李亿龙并未励精图治,用好手中的权力。

一个细节是,在李亿龙落马当天,还有一个官员向他送红包。

被湖南省纪委带走的当天,衡阳下辖的县级市耒阳市市长刘革生为送别李亿龙,上门送了5万块钱,当时李亿龙不在家,保姆代收后从中抽走了2万元,只转交给李亿龙3万元,李亿龙被带走时,这3万元被现场查获。

保姆敛财20万被判1年4个月

说到保姆,李亿龙落马不到一个月,他们家的保姆胡兴红也被立案侦查。

胡兴红只有初中文化,在李亿龙家当保姆3年,每月工资3000元,费用由市委办公室承担。但是胡兴红却通过找李亿龙打招呼、批条子,帮人调动工作、找工作,前前后后敛财20万。2017年7月,《湖南日报》报道,这个任性的保姆被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

2008年3月至2016年3月,8年时间衡阳换了3任市委书记,他们分别是张文雄、童名谦和李亿龙。如今全部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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