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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访局请律师“坐堂”:“第三方”怎样接访?

2017-08-02 11:19:05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协助相关部门做息访解纷工作

去年12月底,东元律所律师李秀生值班时遇到一个从湖南到北京上访的老太太。她的来访原因是,觉得法官对自己的丈夫不礼貌。

李秀生介绍,在一起拆迁案子中,拆迁公司以交水电费的名义让老太太的丈夫签了拆迁协议。在法庭上,法官曾问她丈夫,“你有没有文化?你自己签的字看不到?”老太太便有了“心结”,带着十三四页的上访材料到了北京上访。

了解情况后,李秀生对老太太说,“我替那个法官给你鞠躬。这几天天气预报有大风雪,你在这里万一出事怎么办?我给你道歉。”次日,老太太上了火车后,给李秀生打来电话,“李律师我回去了。”

“(律师接访)还可以化解矛盾”,刘军说,“比如有个刑事案件当事人要公安机关立案,但公安机关不立案,他来上访,律师要向他解释清楚为什么公安机关不能立案。”

《关于深入开展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意见》明确,律师对信访事项于法有据的,要认真向信访部门反馈;对依法应当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引导来访人向有关机关提出;对符合法律援助、司法救助条件的,依法指明申请程序;对于法无据、于理不合的,对信访人进行引导教育,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息访解纷、化解矛盾工作。

要耐心地解释化解信访人心结

律师们除了普及法律,还要化解“心结”。

东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戴睿曾遇到一个来自湛江的信访人。信访人儿子车祸身亡,因无证驾驶被交警认定全责,需要赔偿。信访人不服起诉到法院,最终败诉,此后上访到北京。

“他连上路的权利都没有就上路了,无照驾驶出问题了,你还要别人赔偿,你认为国家法律还有效果吗?”戴睿说,通过上述类似的解释工作,当事人最终明白了法院判决的法理,“我们必须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

像上述这样法院判决正确,当事人仍坚持上访的并非个例。在戴睿看来,有些地方法院的判决书比较简单,没有达到说服当事人的程度,一些该说的道理没有讲给当事人。“法律背后透出来的还有社会工作,判决书要让当事人心服口服,才能让当事人罢诉休诉。”

高层也有动作。去年7月,最高法公布了《民事诉讼文书样式》,其中对裁判文书说理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加强对复杂、疑难、新型、典型、有争议、有示范价值等案件的说理。紧扣案件事实和法律争议,对证据采信理由、案件事实认定理由以及解释法律根据和案件事实具有法律上逻辑关系的理由等予以充分论述。”记者孟亚旭

(责任编辑:卢书敏 CL1259)
关键词: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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