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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确定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措施

2017-07-28 22:43:29  中国政府网    参与评论()人

会议确定了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的措施。一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抓紧精简合并投资项目报建审批,各地各部门要逐项梳理核查已报审的民间投资项目,限时办结。二是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中国制造2025”、现代农业、企业技改等重点项目。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理回报机制,鼓励民间资本采取多种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三是完善民营企业信用评级制度,优化授信管理,丰富循环贷款等金融产品,严禁金融机构贷款附加条件。鼓励各地设立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等,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企业的支持。加强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管,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四是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各地要严格兑现合法合规的政策承诺,对拒不履行承诺、严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要依法依规追责。

会议强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严格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积极稳妥化解累积的债务风险,是促进经济财政健康可持续、保障国家金融稳定安全的重要举措。各地要落实属地责任,堵住“后门”,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举债。坚持分类指导,继续整改违法担保,纠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会议对有关工作进行了深入部署,要求开好“前门”,支持地方政府合法合规举债融资,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的支持。

会议指出,按照国务院部署,财政部已于6月底按时公布运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实现对全国所有合法合规收费“一张网”全覆盖。本届政府以来,中央行政事业性收费已由185项减至51项、地方减至每个省份平均14项,政府性基金由30项减到21项。下一步要以“一张网”为标杆,对各地各部门收费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地方进一步清理收费,健全投诉处理机制,让企业更多受益。

(责任编辑:任冲 CN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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