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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落马官员张有志:腐败讲“套路” 办不成事退钱

2017-07-23 16:50:19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套路再深,手段再隐形,在党纪国法面前还是原形毕露。张有志不讲规矩讲“套路”,不讲纪律讲“潜规则”,结果在歪路上越走越远。他所谓求“稳”,不过是心存侥幸、自欺欺人,最后只能是身败名裂。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终究付出惨重代价

“这一步步走来,实属不易。本应带着感恩的心,努力工作,保持本色,清正廉明,继续为党工作,但由于我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严重扭曲,丧失党性,以权谋私,蜕化变质,腐败堕落,走向犯罪深渊。”落马后,张有志忏悔说。

张有志在悔过书中反思了自己的蜕变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思想的蜕变,他痛心疾首写下三句话——“放松学习,思想境界严重滑坡”“放松改造,人生观和价值观严重扭曲”“放任权力,手中的权力严重滥用”。

执纪人员介绍,张有志主政来安7年,收受的贿赂也大部分集中在这7年,时间长,范围广。送钱送物的不仅有企业老板、乡镇干部,还有外地客商等;涉及的领域有城市规划建设、建筑工程项目、房地产开发,还包括干部提拔和工作、人事调动等。这种滥用职权的行为,不仅造成了他自己的腐化堕落,还给来安很多工作带来了“后遗症”,影响很坏。

“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置于阳光下,不仅是我们党长久执政的需要,从个人而言,也是给党员干部撑起了一把保护伞。”执纪人员说,缺乏了必要的监督和“阳光照射”,产生腐败是必然的。

张有志严重违纪违法的原因很多,但临近退休前心理失衡,是导致他顶不住诱惑的重要原因。

“船到码头车到站,是人最容易放松的时候,辛辛苦苦几十年,快要退休了,也是最容易放纵自我的时候。”回想自己的贪腐过程,张有志感受颇深,“对临近退休的干部更要加强监督……”在张有志的忏悔书中,他用自身的深刻教训,为广大党员干部再次敲响了警钟。

2016年6月,张有志因犯受贿罪,被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5万元。

(责任编辑:任冲 CN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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