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李北北编辑|邹春霞
贿选让商人买单,自己出书让商人掏钱,找人写字让商人付费,找气功大师看病让商人结账,这些都算了,还要以10万块一副的价格卖中药给商人……这两天,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从裁判文书中认识了一位“特别的国企领导”。
裁判文书网近日披露了武汉大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王新华的判决书。武汉大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隶属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公司,后者归武汉国资委管辖,是名副其实的国企。
作为国企公司的领导,王新华的受贿手段着实让人“耳目一新”。
“活动经费”尚有千万未领取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从判决书中了解到,王新华一共有4起受贿事实:2006年至2012年,王新华在担任大桥集团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便利,为河南省中银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湖北天石建筑开发有限公司、刘某、操海涛等单位和个人在承揽工程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2144.6万元。
这其中,王新华收受河南中银公司贿赂达到2000万元。
2009年3月,王新华等人去河南省郑州市考察房地产项目,并获知郑州市二七区委、区政府启动高砦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进一步考察后,决定由大桥集团与中银公司合作开发,并商定拿到项目后,由时任河南中银公司董事长王某从所占股权获取的利润中拿出20%分别送给王新华等人,以作为跑项目的“活动经费”。
郑州市二七区高砦村城中村改造指挥部经过考察,认为大桥集团的实力资质优于其他单位,初步同意将高砦村项目交由大桥集团承建。虽然大桥集团将高砦村项目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武汉城投公司审批没有获得批准,王新华还是帮助中银公司作假以大桥集团的名义成功拿到该项目。
中银公司顺利承接了高砦村项目后,王某拿出40%股权获取利润的7%准备交给王新华,王新华说先把钱存放在王某手上,等需要资金时再取。王某遂安排中银公司总经理以多元公司名义给王新华的妻子出具一张金额为2000万元的欠条。2010年7月至2013年7月,王新华先后7次从王某处支取款项723万元,并让王某从约定的金额中扣除。至案发时止,王新华尚有1277万元未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