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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发布:同性恋内容须删(3)

2017-06-30 15:52:05  澎湃    参与评论()人

(八)牢固树立精品意识,下大力气提升品质,提高原创能力,努力传播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在剧情设计上要弘扬正气、伸张正义,传播真善美、鞭笞假恶丑,体现积善成德、明德惟馨的道德导向。

第四章节目内容审核标准

第七条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相关单位要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价值导向和审美导向,禁止制作、播放含有下列内容的网络视听节目: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煽动抗拒或者破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尊严、荣誉和利益,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

(三)诋毁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歪曲民族历史和民族历史人物,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的;

(四)煽动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宗教狂热,危害宗教和睦,伤害信教公民宗教感情,破坏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团结,宣扬邪教、迷信的;

(五)危害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宣扬淫秽、赌博、吸毒,渲染暴力、恐怖,教唆犯罪或者传授犯罪方法的;

(六)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七)侮辱、诽谤他人或者散布他人隐私,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网络视听节目中含有下列内容或情节的,应予以剪截、删除后播出;问题严重的,整个节目不得播出:

(一)不符合国情和社会制度,有损国家形象,危害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

1.贬损国家形象、国家制度和方针政策;

2.贬损、恶搞、损害革命领袖、英雄人物的形象、名誉;

3.损害人民军队、武装警察、国安、公安、司法人员等特定职业、群体,以及社会组织、团体的公众形象;

4.宣扬消极、颓废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渲染、夸大社会问题,过分表现、展示社会阴暗面;

5.贬低人民群众推动历史发展的作用;

6.以反面角色为主要表现对象,或为反动的、落后的、邪恶的、非法的社会势力、社会组织和人物立传、歌功颂德,着重表现其积极的一面;

7.宣扬中国历史上封建王朝对外的武力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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