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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实施条例》8月1日起施行 严惩经济数据造假

2017-06-27 14:34:29    参考消息  参与评论()人

参考消息网6月27日报道 日媒称,中国将从8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此举目的据说是严惩虚报国内生产总值(GDP)等经济数据和篡改数据等行为,以恢复公信力。

据日本《产经新闻》6月26日报道,不久前,中国国家统计局正式成立了“统计执法监督局”,改变指挥系统,统一管理下级统计当局,避免地方政府官员操纵数据。另外,条例还就事前泄露统计数据等行为规定了罚则。

报道称,在该条例实施前的7月中旬,中国将发布今年二季度GDP统计数据。

《产经新闻》报道称,今年1月,辽宁省省长陈求发在省人大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辽宁省所辖市县在2011年至2014年存在财政收入数据造假的问题,导致经济数据被注入水分。地方政府公开承认经济数据造假,这在中国还是头一次。

另据台湾“中央社”6月26日报道,审计署公布央企审计情况显示,在20家央企中有多达18家虚增收入,过去数年累积总额达到2001.6亿元人民币。

台湾媒体援引大陆媒体6月26日的报道称,虚构业务、人为增加交易环节、调节报表是这些央企虚增收入的主要方式。

报道称,过去几年来,这18家被审计署发现虚增收入的央企,虚报总额达2001.6亿元、利润202.95亿元,分别占同期收入与利润的0.8%和1.7%。

【延伸阅读】对经济数据造假“零容忍”

经济数据造假之所以乱象环生,与一个时期以来“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做法相关,也与我国过去统计监管薄弱、执法不严相关。要想杜绝经济数据造假,须解决好政绩观的问题,加快推动统计改革,在统计系统建立全员、全链条、全流程的统计数据责任制。此外,更须强化统计法治建设,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统计事业发展

近日,中纪委官网陆续发布了中央第十二轮巡视对有关地区和单位的巡视反馈情况。反馈结果指出,吉林和内蒙古存在“有的地方经济数据造假”问题。此前,中央巡视组在巡视辽宁时也指出,辽宁全省普遍存在经济数据造假问题。

统计数据是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统计数据质量的高低直接决定着统计信息的价值,影响着科学决策的出台。经济数据一旦造假,危害巨大。在现实中,有些地方为了让经济运行的成绩单更好看,加注的水分甚至比实际成果还要多;有些地方的官员刚刚上任时故意压低经济数据,干了一段时间后,又给经济数据注水,目的是彰显政绩,以求获得提拔重用;还有个别地方为了获得政策支持,故意压低经济数据,努力给自己带上贫困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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