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网信办、市气象局关注到,近日在互联网上有针对北京21日至24日出现强降雨天气过程不实气象预警预报信息传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北京市网信办、市气象局要求属地互联网传播平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用户账号管理,及时制止互联网上违法违规发布传播气象预报信息行为,并提示公众从正规渠道获取气象预报信息,切勿相信和传播有以下四个特征的不实气象预报信息。
-01-使用极端描述用语,夸大降雨量级
特点:
用“特大、极大和强烈”等词语,用“其强度可能不亚于前几年的7.21和6.23,已经大到雷达回波无法测量的上限”等对比方式夸张描述天气预报信息。
-02-使用耸人听闻标题,制造恐慌气氛
特点:
使用耸人听闻、极具煽动性的标题发布天气预报信息。
如:“将迎六年来最大罕见暴雨”、“六年来最大的冷涡暴雨即将光临京津冀”等等,吸引网民浏览。
-03-预警预报要素缺失,无权威发布来源
特点:
不注明气象预报发布时间和发布台站名称等信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二十五条
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必须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并标明发布时间和气象台站的名称。
-04-预报发布主体违规,发布内容不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