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安监总局发布预警信息 做好准备应对强对流天气影响

2017-06-21 20:11:33  央视    参与评论()人

央视网消息: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6月21日18时,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各部门做好应对强对流天气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险情类别

强对流天气

预警级别

预警提示

影响范围

黑龙江、内蒙古、宁夏、陕西、山西、河北、北京、河南、天津、四川、重庆、贵州、湖南、江西、浙江、福建、广西、广东

影响时间

6月21日20时-6月22日20时

灾情概要

中央气象台发布强对流天气预警:预计6月21日20时至22日20时,黑龙江东南部、内蒙古中南部、宁夏北部、陕西东南部、山西西南部和东部、河北中西部、北京西部、河南西部等地的部分地区将有雷暴大风或冰雹天气。内蒙古中部、山西中东部、河北大部、北京、天津西部、河南北部、四川中东部、重庆南部、贵州中部和北部、湖南中部、江西中南部和东北部、浙江中南部、福建西部、广西北部和中东部、广东西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将有短时强降水天气,小时雨量20-50毫米,局地可达60毫米。

 

相关

防范

要求

1.相关地区的安全监管监察局要适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加强监测监控,通知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安排好必要的救援装备、物资,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2.相关地区有关部门立即通知可能受影响的矿山加强防洪设施检查,做好防洪准备;受洪水威胁的矿井,要停止井下作业,撤出井下人员;加强对露天矿山边坡的监控,防止发生滑坡。

3.各相关地区安全监管部门密切监控受影响范围内各类尾矿库运行情况,检查防排洪设施,做好防范地质灾害造成垮坝、溃坝的各项工作;通知下游受影响范围内的群众做好防范准备,一旦发生险情立即采取措施、组织疏散。

4.建筑施工企业,尤其是铁路、道路、隧道、桥梁等施工单位要做好防洪、防淹、防突水、防突泥、防滑坡等工作;建筑企业要停止塔吊等高空室外作业。

5.危险品生产储运企业加强检查,加强对可能受影响区域内的生产设施、油气输送管线的监控;必要时按程序采取紧急停车、处置物料和撤离人员等措施。

6.各单位要加强与当地气象、水利等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气象变化情况,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责任编辑:李皓 CN002)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