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河北省教育厅了解到,6月1日,河北省教育厅印发了《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对河北衡水中学衡水第一中学办学行为进行整改的通知》。
该文件提到,按照教育部要求,河北省教育厅组成专项检查组,于5月9日对河北衡水中学和衡水第一中学办学招生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两所学校程度不同存在不规范甚至违规办学招生情况。
在文件中,河北省教育厅对衡水第一中学提出了5项整改要求:
1、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设立学校董事会,规范人员组成结构,校长应进入董事会,严格落实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董事会人员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2、尽快建立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制度,将资产过户到学校名下。
3、控制办学规模。衡水市教育局在核定下达衡水第一中学年度招生计划时,须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在其办学条件、生师比例、班额标准满足国家办学标准的前提下,按照批准的办学规模,将其招生数量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以内。
4、规范招生行为。按照河北省教育厅规定时间、公示的招生人数组织招生,并在规定时间将录取名单告知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
5、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规范收费,不得乱收费。
河北省教育厅对衡水中学的3项整改要求包括:
1、河北衡水中学法人代表不得代行衡水第一中学法人代表权力。
2、河北衡水中学在编教师派往民办学校任教应由衡水市教育局批准,并不得影响河北衡水中学教学活动。
3、去除河北衡水中学官网中涉及衡水第一中学相关信息,在涉及对外宣传内容上不得发生河北衡水中学与衡水第一中学同时出现的情形。